利兹(莉莉·科林斯 Lily Collins 饰)是一名单亲妈妈,和年幼的女儿过着相依为命的生活,日子并不容易。一次偶然中,利兹邂逅了名为泰德(扎克·埃夫隆 Zac Efron 饰)的男子,泰德自称是法律系的学生,并且对利兹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随着时间的推移,利兹和泰德渐渐的走到了一起,泰德的温柔和体恤让利兹重新燃起了对未来生活的希望。
然而,渐渐的,利兹在泰德的身上发现了他不为人知的一面。凡是泰德经过的州省,屡屡传来少女失踪案和谋杀案,虽然泰德坚称这一切和他没有任何的关系,但他还是成为了FBI的头号通缉犯。在法庭上,泰德据理力争为自己辩护,他的言之凿凿让利兹陷入了混乱之中。
看电影前不要去看或者忘掉你已经看过的真实案件。跟着电影去抽丝剥茧。
1. Zac Efron也开始飙演技啦。
2. Ted有个特点,从来不用yes或no回答问题。他一共说了四次no。一次是第一次被警察拦下来,警察问他是西雅图的吗,他撒谎,信口开河说了个no。三次是结尾的时候,对着Liz的质疑,问他到底是不是他干的,连问三个问题,他连说了三次no。
整个影片过程中,好几次,Ted莫名地就会流露出狠的眼神来。很微妙。Zac演得太好了。
法官宣判他有罪的时候,他马上恶狠狠地瞪着陪审团,还左右打量,好像要把他们的样子记下来......
最后Liz把照片拍到玻璃上时,他第一个反应是微笑(非常非常微妙的微笑)。他继续演戏,说应该是动物干的吧。Liz很坚决地说,绝对不是动物干的。他还是嘴角上扬好像马上就要微笑,很微妙,但是又马上装痛苦说,我不是坏人呀。
但是,这人也很迷。在Carole Boone质问他是不是不爱她时,他扯了一大堆什么要娶她、展望美好二人世界,各种有的没的。就是始终不肯说出那三个字(说谎也不肯)。
3. 法官最后说的那段话真是既poetry又philosophy。毕竟是有27年经验的大法官。
4. Liz的同事Jerry,怎么说呢,反正在电影里像是个乘火打劫乘虚而入的角色吧。也挺可怜。Liz跟他共事多年,完全视他透明。即便因为痛苦、脆弱等等,她选择了他成为生活伴侣,也完全无法爱上他。
PS, 看见热门短评有人说,把主角“拍得聪明帅气风流(还有点痴情是怎么回事)”。我倒认为,这才是导演功力深厚的地方。正是因为这人大部分时候呈现给人的形象是帅气风流聪明,但一想到他竟然犯下那些extremely wicked, shockingly evil and vile的罪行,不就会感到背后一阵寒气嘛。几个地方,他露出那种狠的眼神,都是在演着痴情或风流的戏码当中出现的,虽然只是一瞬间,但也让人感到毛骨悚然。
PS, 自由译者联盟版的字幕就别看了,错误较多,好几处关键性错误。
1.黑狗第一次对男主喊叫,之后就怂了,那时已经漏了底了 2.男主几次逃狱,逃狱后对女性又有极大的兴趣,被抓后再逃,然后又开嫌疑车型甲壳虫,让人费解:那为什么他肆无忌惮的继续猎杀?他的目的是什么;为什么不直接一逃出来直接联系女主?却反复的找别的姑娘?即使这件事有原型,作为电影来说,前50分钟,感觉浪费了不少篇幅 3.男主和女粉丝在监狱商量舆论策略的旋转镜头(59分10秒)挺有意思,增加了阴谋感,感觉影片从这个时候才开始 4.法官宣判结果时(1小时28分28秒),镜头不断逼近男主,直到眼睛的大特写并流下泪来,令人印象深刻 5.通过《极端邪恶》能看出本片是对之前真实案件的再现,一个聪明却魅力的十足的恶魔的出现,反映出“知识就是力量”和“大多数人只要看见美丽的事物智商就会降低”之外,缺乏探讨更深层次的事情,比如:为什么他能杀那么多人?是什么让他变成了那样?为什么他不杀女主?为什么会有那么多女人到庭充当他的粉丝? 故事:6 情感:6 结构:6 节奏:6 得分:6
人和事有很多面,往往你看到那一面只是别人想让你看到的,仅此而已。如片中警察登门所说一样,尽早接受现实吧,对所有人都有好处,特别是对你自己。坏人的坏如果真的那么容易分辨,那这个世界上也就被那么多坏人了。提高警惕吧,有些人,从来都是恶魔,只是藏在你看不见的地方,它在明处与你嬉笑,在暗处为非作歹。这个世界,真的太复杂,短短一生,不够我学习怎么往前爬。
奈飞最近出了一部争议性巨大的影片《极端邪恶 》(Extremely Wicked, Shockingly Evil and Vile)。
片头打出了歌德的名言,few people have the imagination for reality,即很少有人具有对现实的想象力。我们往往以为重视戏剧性冲突的电影会夸大某些细节,让故事更具冲击力和感染力。
但其实,以现实为素材的电影常常会对真相打上柔光,因为绝对的现实和完整的真相会令人不适,甚至无法接受。片名“Extremely Wicked, Shockingly Evil and Vile”,其实来自大法官对美国最臭名昭著的连环杀手泰德·邦迪的总结陈词中。
极度的邪恶,令人震惊的卑鄙,用魔鬼来形容有过之而无不及。泰德·邦迪是美国80年代期间,令举国胆寒的杀手。那个时代还没有连环杀手之说,人们无法相信,一个人会通过不断杀人来满足自己的欲望。
泰德·邦迪在被捕之前,穿越6个州,前前后后奸杀了30多名年轻女性。由于缺少DNA技术的支持,加上当时美国各个州之间的法律和调查困境,最终只有20多人被判定为泰德所杀,但根据后来不断发现的证据,专家估计受害人数预估至少有35人,甚至可能高达百人。
从1973年第一次犯案,到1975年第一次被捕,1978年最后一次被捕。期间泰德·邦迪居然两次从监狱逃脱,越狱期间还继续杀人,甚至一次性虐待、杀害了两名大学女生。警察和专家都难以置信。泰德·邦迪成为了美国80年代的“开膛手杰克”,女生不敢在夜晚独自出门,人人都担忧会变成泰德的下一个目标。
虽然每次越狱都很快被捕,但案子拖拖拉拉,直到1989年,泰德·邦迪才在佛罗里达州,因其最后一次谋杀而被执行了死刑。影片《极端邪恶 》没有去展示血腥和耸人听闻的杀人场景,你在片中看不到任何一处泰德露出的变态和发狂。外貌极为出众的扎克·埃夫隆饰演了泰德·邦迪。风度翩翩的他把泰德演绎成了大众情人,女性之友。
出演他情人的女主角莉莉·柯林斯,还有女配角卡雅·斯考达里奥都对他恋恋不忘,不愿相信他是杀人魔鬼,在他漫长的审判期间对他依旧矢志不渝,前赴后继。
影片一直将泰德·邦迪的罪行做模糊化处理,不透露他的犯罪的证据,很多不知道过往历史的观众甚至会对他是否犯罪产生怀疑。加上魅力无穷,在法庭上可以亲自为自己辩论的泰德·邦迪的丰富人格,的确很容易俘获大众的心。这让很多知道历史的观众产生质疑,难得是要美化一个“杀人犯”吗?
其实并非如此。导演将“悬疑”放到最后,模棱两可的处理泰德·邦迪的真实人格其实很准确的反应了当时大众对于泰德·邦迪的态度。泰德·邦迪外貌极具欺骗性,在大学期间读过中文系和法律系,甚至了一大帮地位不俗的朋友。也正是这些朋友,让他多次因为证据不足逃脱法庭。
泰德·邦迪杀人手法在当时极为罕见,依靠自己温文尔雅的谈吐,还乔装受伤骗取同情心,待女性放松警惕,单独和他在一起时,他才露出残暴的一面,令对方错愕不已,始料不及。最令警察和法官头痛的是泰德·邦迪极具表演欲望的人格特质。在法庭上,他直接炒掉自己的律师,亲自担任律师身份为自己辩护。每次出庭都会精心打扮,仿佛自己是电视直播中的男主角。
长相英俊、谈吐得体、高学历、高智商,让他轻易俘获异性。其朋友对他的评价是,“他是那种你想把妹妹嫁给他的人”。后来,法庭上前来观看泰德·邦迪的女性旁听者越来越多,有人甚至成为了他的粉丝,还有人说真的“爱上了他”。甚至真有狂热女子,去探监后与他发生关系,泰德在法庭上向她求婚,两人做了”监狱夫妻“。女子还为他诞下一女。
在宣判时,大法官都肯定了他的聪慧,说他如果不是罪犯,一定欢迎他到自己的法庭工作,认为他大有前途。就是这样一个外表极具欺骗性,而且智慧过人的年轻人,居然成为了美国历史上最臭名昭著的连环杀手。《极端邪恶》通过隐藏部分真相的方式,以泰德·邦迪迷惑性的一面,反衬其不为人知的恶魔本质。
影片也告诉了人们,有的凶手并不一定就是面相凶残,或者出身低贱。他可能就像一个知心朋友一样隐藏在你身边。知人知面难知心。
片中, 莉莉·柯林斯饰演的女主角Liz就是大众认知的体现。她对泰德进入她荒凉的单亲家庭生活感激不尽,对他抱有无限的期望,对他爱到痴狂。她到最后也不确定泰德就是凶手,她逼问他,她希望用对他的爱换一个真相,换一次“心死”。
《极端邪恶》的处理方式可能会让人不适,但如果结合过往现实,也许你会认同导演的叙事方式。但影片也因此隐去了泰德·邦迪杀人的动机,为了渲染迷惑性,泰德·邦迪的童年阴影,导致他变成恶魔的根源没有在影片中提及。
泰德·邦迪说,杀人没有动机,自己是“世界上最冷血的畜生”。但经过后来专家的探寻,发现泰德·邦迪从小缺乏安全感,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其爷爷有严重的暴力倾向,给他埋下了性格的缺陷。这让他在青年时期处理感情时遇到了障碍,随即发展成杀人泄愤,以此满足自己的情欲需求。
这有点想吸毒上瘾,有了第一次,就忍不住有下一次,而快感阀值的提高,让他不得不一次次变本加厉,越演越烈。情欲的满足始终无法通过一次宣泄达成,最后他止不住多次犯案,成为了杀人如麻的连环杀手。
泰德·邦迪对于美国文化影响巨大,他被执行死刑之后,好莱坞以他为原型拍过多部影片,《沉默的羔羊》里的主角汉尼拔就是以他为原型。
《极端邪恶》没有血腥的画面,却让你在看过影片之后,对这位优雅的杀人犯感到胆战心惊。因为最可怕的不是恶魔,而是恶魔化作人样,陪伴在你身旁。
非常独特的视角,从犯罪者的情感生活,以及法庭上的辩诉,从一开始到结束,导演都用一种类似叙述性诡计的手法,让观众产生了一种错觉,甚至是同情,让我们会想说这样的一个人,怎么会是一个不择手段的连环杀人犯?
他可以让女人为他着迷,一次又一次地选择相信和原谅;他可以在重重包围之下,在狱警的眼皮子底下,逃出生天;他可以将法庭变成自己表演的舞台,将原告方的律师气得七窍生烟。
不可否认,TED是一个高智商,而且富有魅力的人。
可是最终,他的才华还是没有能够挽救他扭曲变态的灵魂。
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正如最后判定他死刑的那位法官说的,如果你继续你的律师生涯,你将来一定会是一位很有前途的律师。
可路都是自己选的,我们欣赏你的才华和天赋,但是对于你的所作所为,我们只能用这种方式,来制裁你的才华。
泰德·邦迪是一个连环杀人犯。
从1974年到1978年,他在美国6个州流窜,犯下30多起命案,受害者全是女性,从26到100人不等。
她们有的被泰德拿窥阴镜捅进下体,然后用铁锹敲碎脑袋。有的则是受了泰德的诱骗上了车,然后被击晕,扔到后座性侵,清醒后又被勒死,jian尸。
等尸体腐烂,泰德就将其抛至荒野。
他在日记里写,“当我把对方的最后一口气从脖子处挤断,看着她的气息一点点离开身体,看着她绝望的眼神,我觉得我就像是一个神。”
就是这样一个人,被捕后,吸引来无数年轻女子前来听审,每一个都面带桃花,眉眼含春,感慨泰德“真的很帅”、“我会试着站在他的立场”、“我觉得我爱上他了”、“他不像是那种会杀人的人”。
电影[极端邪恶]便改编于此,主演是和泰德的长相十分接近的演员扎克·埃夫隆。
至于片名,取自庭审法官对泰德的宣判词,“这些罪行是极端邪恶的,惊人恶毒的,极其恶劣的,是犯罪者精心设计给受害者带来巨大痛苦的。”
终于,1989年1月24日早上7点,泰德被执行电椅死刑,高伏电流穿过了他的身体。
而就在行刑前,有位叫卡萝安的女性崇拜者,或可说女粉丝,生下了她和泰德的孩子。
医学上有个专有名词,叫“Hybristophilia”。
也可写作“Bonnie and Clyde Syndrome”,翻译成中文就是“邦妮和克莱德综合征”。
出自1967年的电影[雌雄大盗],说30年代的美国,有个叫克莱德的银行劫匪,出狱后死性不改,继续作案,谁知被一个叫邦妮的女人瞧见了,对方居然还非常崇拜他的非法行径。
两人一下陷入热恋,成为雌雄大盗,烧杀抢掠无恶不作,每一次,邦妮都忠诚地待在克莱德身边。
不仅是邦妮,根据资料记载,两人遭到德州骑警的埋伏,身中50多枪当场死在驾驶座上。
载着这两具尸体的车被警方运回城中,迎来无数女性哀悼送别,有的甚至攀上车窗,将半个身子探进去,只为抚摸克莱德鲜血淋漓的脸。
电影[劫匪]生动还原了这一幕,一个个女人如蜂虫掠食一般扑来,造成了一场严重的交通拥堵。
按照医学上的解释,邦妮和众多迷恋泰德的女人一样,都是Hybristophilia——坏男孩控。
多用于女性,指对实施恶意犯罪的人极度崇拜和痴迷,认为这样的变态杀手有性吸引力,甚至不顾一切想与之结婚,并由此获得性满足。
1961年,18岁的女孩米拉·韩德丽遇上抢劫犯、虐待狂同时也是连环杀手的伊恩·布拉迪,并爱上。
她觉得伊恩与众不同,幼时以虐待猫狗为乐,长大后开始崇拜纳粹,立誓要做“最完美的杀手”,实在是一个充满野心和魅力的男人。
于是,二人渐渐脱离社交圈,开始频繁出入图书馆,借阅有关罪案的书籍,然后考驾照,租面包车,商议杀人方案,活脱一雌雄大盗的翻版。
从1963年到1965年,两人一共虐待并杀害了5名10岁到17岁的青少年,伊恩还觉得不够刺激,就在每次作案时用录像机录下经过,其中有一盘,满是孩子的哭声,米拉冷冰冰地吼,“闭嘴!”
这其实是Hybristophilia症状比较严重的一类。
不仅迷恋罪犯,还主动参与罪犯的作案活动,帮他们诱拐受害人,期冀以此得到对方的欣赏和爱。
2000年,《卫报》公开了米拉的日记,里面写道,“有时候,我会讨厌他的冷酷无情,但也会祈求上帝,希望他能像我爱他那样爱我。”
不夸张,联想到彼得·萨特克里夫和约瑟夫·弗里茨尔都有女人喜欢,米拉确实也算不了什么。
先说前者。
彼得有个绰号,叫“约克郡开膛手”,1975年到1980年,他流窜大半个英国,谋杀了13名妓女,要不是警方捕了他,他还打算杀了另外7人。
就是这样一个人,入狱后,每周都能收到30多封来自女粉丝的情书,向他表达一往而深的爱意。
2000年,BBC采访了这些与彼得有书信往来的女性,她们有的是对案件本身很好奇,有的是想表达同情,但绝大部分都是想和这个杀人狂魔建立一种长期稳定的恋人关系。
约瑟夫也有个外号——“兽父”。
1984年,他诱骗自己18岁的亲生女儿伊丽莎白去地窖,帮他安装一扇门。安装完成时,约瑟夫突然把门关上,拿一条被乙醚浸泡过的毛巾,捂住了伊丽莎白的口鼻,将她放倒。
此后24年,伊丽莎白一直被关在这个只有1.6米高、没有玻璃、装着暗门和密码锁的地窖里。
性侵、虐待是常有的事,约瑟夫甚至在她的手臂和腰上都缠了锁链,后来发现这些链子在他实施性侵行为时十分碍事,才决定将其去掉。
紧接着,伊丽莎白怀孕了。
她前后为这个兽父生了7个子女,兽父关上灯性侵她时,孩子们就在几英尺远的地方,他们不得不坐下来,听着父亲发泄兽欲时可怕的呻吟声。
2008年,约瑟夫被判以无期徒刑。可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有大量游客前往那间囚禁了伊丽莎白24年的地窖参观,并拍照留念,更有300多名女子给约瑟夫写情书,表达对他的崇拜和喜爱之情。
电影[房间]便是基于此案作出的改编,但导演有意避开了残忍的部分,而是以孩童的视角,去展现这个被囚禁的精神世界。
理查德·拉米雷兹的情况更加夸张。
此人被称为“夜行者”,原因是他总趁着夜色深沉潜入受害者的家,遇见男的就先揍后杀,遇见女的就先jian后杀。从1984年到1985年,一共超过14个人在他手中遇害,最小的9岁,最大的81岁。
就是这样一个热爱撒旦、恶贯满盈、从未对自己的罪行表示过任何悔意的男子,引来大批女粉丝给他写信、寄照片、探监,希望能成为他的女朋友。
就连陪审员都在情人节那天给拉米雷兹送了一个纸杯蛋糕,上面还用糖霜写着“我爱你”。
最终,拉米雷兹在众多求爱者中挑了一30岁的杂志编辑(同样作为杂志编辑的我瑟瑟发抖),原因是她着了魔一样给他写了75封信,而且还保持着处女之身。
两人于1988年订婚,1996年在加州监狱中结婚,这个女人说,拉米雷兹被捕的前一晚,她在电视直播上看到了他——
他的眼睛打动了我,我立刻就被他迷住了,那就是一见钟情,我不知怎么就柔软无骨地、小鸟依人地坠入了他的臂弯。
类似的还有Menendez兄弟。
这俩人是富二代,为了完全占有父母的财富,在家中把他们双双枪杀,然后就去影院看电影了。
被捕后,两兄弟被判终生监禁,不得假释,却都在狱中和自己的女粉丝结婚了,哥哥还结了两次。
1996年,他娶了个模特,5年后,模特发现他还在跟别的女粉联系,就离婚了。之后,哥哥又跟一个33岁的杂志编辑(别问我为什么又是杂志编辑,我也不知道,我也很害怕)结婚了。
弟弟倒是更低调也更忠诚些,于1997年娶了大自己9岁的单身妈妈,这个妈妈每周末都带着自己跟前夫生的女儿,驱车200公里去看他。
当然也少不了我国北大学子弑母案主角,吴谢宇。
2015年7月,他在福州杀害了自己的母亲,将其遗体用多层塑料包裹,并加入活性炭吸臭。
案发后,以“吴谢宇”命名的百度贴吧里,涌出大量崇拜他的女粉丝,每天都发帖祈祷他平安无事,不要被抓,更有甚者,说要给他生“小凯撒”。
为什么总会有女人爱上变态杀手呢?
《坎氏精神病学词典》认为,这些女人讨厌平稳生活带来的安逸,想借此寻求一些刺激。
的确,邦妮·派克、米拉·韩德丽都是不甘于现状的女人,她们厌倦了在厨房做热巧克力,也不愿找一个普通的本地人结婚,满心想寻求更加刺激、充满不确定性和危险性的生活。
这其中也掺杂了几分逆反心理。
对于从小就打着乖乖牌长大的女人来说,坏男孩的肆无忌惮、放浪形骸是一种致命的吸引。
她们渴望从“五花大绑”的生活里挣脱开来,在这些变态杀手的放肆行为中得到某种宣泄,继而从默默无闻变成一个能被媒体报道的、与众不同的人。
也有人认为,这些“坏男孩控”其实跟Groupie差不多,也就是摇滚果儿——指喜欢摇滚,并希望能和摇滚明星发生关系的女孩。
但明星怎么会有兴趣知道你是谁,并且还乐意腾出时间来搭理你呢?于是,她们就把满腔沉甸甸的爱一股脑儿全转移给了监狱里的罪犯,毕竟相比之下,这些罪犯要更容易接近得多。
美国女作家希拉·伊森伯格写过一本书,叫《爱上男杀人犯的女人》,她在书中采访了30名相关女性,发现她们多半都有很长一段时间的受虐史。
幼时曾被父亲或者其他男人虐待过的女人,长大后都会非常渴望被控制,而和杀人犯结婚对她们而言,是一个很好的受控制的机会。
巧的是,美国东北大学教授杰克·莱文和詹姆斯·福克斯也下过类似的结论。
他们认为,小时候有被虐待经历或者长期被忽视的女人,要么自尊心会非常弱,认为只有监狱里的人才肯和自己结婚,要么有斯德哥尔摩综合征,情不自禁想通过接近暴力的人来感受暴力。
但更多的是出于拯救幻想和母性需要。
也就是说,这些女性自认为感受到了杀人犯内心的脆弱,而与生俱来的母爱保护欲促使她们选择保护杀人犯,并自信可以拯救对方,觉得只要给他们更多的爱,就能使之回归到正常的生活轨道。
泰德·邦迪的女粉丝卡萝安就是这么想的。
在[极端邪恶]中,她先是出于保护欲帮泰德作伪证,向媒体散布假消息。后又想和他结婚,买一栋房子和一辆奔驰车,再养条狗,尽管她对狗过敏。
但研究者们漏掉了一个很显而易见的原因。
即便这些“坏男孩控”有逆反心理和成名心理,并且小时候受过虐待,自尊心很弱,还有强烈的拯救幻想和保护欲,但是,她们也会看脸。
如果你倒回去再看一遍文章中出现的杀人犯照片,就会发现,这些人长得非帅即贵,就算都不是,中人之姿也总是有的。可见的确会有女人喜欢坏坏的男人,但绝对不是长坏了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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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六姨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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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杀人犯拍的像被冤枉的一样……
实在是没理解这片子拍成这样,导演的意图是什么。
来看女神们的举手!
根据美国历史上著名的连环杀手泰德·邦迪真实事迹改编,影片着重刻画了邦迪这位人格魅力爆棚的淫乐杀人狂的私人性格特点以及为人。通过呈现这位杀手的生活化和个人魅力的一面,引导观众以中立的态度去了解凶手的想法、为何被判决有罪仍拥有大批拥趸,且提醒公众杀手都是隐藏在人群中间。(莉莉真美啊,卡雅也不错。。等等,这特么居然是一部后宫片!!!?)熟肉请关注艾森闹字幕组
片尾字幕说“谨以此片献给泰德·邦迪的受害者们”,可我觉得这完全是“谨以此片献给泰德·邦迪大哥”好吗。把他拍得聪明帅气风流(还有点痴情是怎么回事),那可是Zac Efron,是Zac Efron啊诸君。在玻璃板上写“HACKSAW”的时候帅死了。Zac Efron的演技大有进步(连环杀手演一波,戏路又拓宽了几里),除了对面是John Malkovich的时候会被无声碾压之外一直很灵光。以及……看到谢耳朵的时候笑出声了。 电影叙事的节奏不太舒服,人物塑造也水,摄影和配乐还不错。
扎克 艾弗隆的选角还挺成功的,真的是那种偶像派的迷人,管他是不是连环杀手。剧情也是不解释泰德 邦迪的犯罪动机和过程,像我这种最开始不确定他到底是不是凶手的观众而言,倒是还有几分悬疑感。
好家伙 这拍的 连我这种明察秋毫 严谨不阿的钢铁直男都颇喜欢这个曾真真实实存在的“连环杀手” 都甚至觉得他是无辜的。。 这能算本片的成功之处么 或者说 败笔??他实在待这对母女情真意切 也确实没感觉他的罪行证据凿凿 搞得没看剧情简介的我以为在抨击邪恶的司法系统呢、、I need some air...
一个具有良知的人必然在与自己堕落的人性作着斗争,然而像Ted Bundy 这样的人却始终在与自己的虚荣心为伍放纵邪恶的人性。回到电影本身,这是一个多么老套而又不明所以的英雄故事啊!作者对于《极端邪恶》的对象性指涉竟是如此含混不清。借此真实事件,你不知道他是蓄意嘲笑美国的司法体系还是暗自讽刺令人发胀发昏的爱情。最终影片成了一部毫无批判立场左右讨好的个人秀,这种暧昧而复杂的处理方法其结果极有可能落入弄巧成拙的境地——既默许了前者又肯定了后者。
一个很有意思的发现,Joe Berlinger对于这个案件的过分热情让他把早前那部4集纪录剧搞成了“剧情片”,而把这部剧情片又拍成了平铺直叙的“纪录片”。所以很难再专注于故事,而更关心Zac在内所有演员的表演。诠释起这样一个凶险但又有“魅力”的杀人犯,以及始终坠入情网又深陷泥淖的爱人,他和Lily无疑是及格的。2002年的那一版电影片尾字幕有谈到“1.连环杀手这个词语是从这起案件后开始广泛使用的;2.仍然有很多女性在其入狱时写信表白” 。这个角色的“特质”没有在这里被捕捉到,必然就只沦为白开水片了。 [PS 但1hr17mins左右处 我发出鸡叫 补偿一颗星【]。
用一个足够迷惑的视角把原本尽人皆知的人物和早已剧透的悲剧拍出了不一样的色调,颠覆性地塑造了一个风度翩翩、从容笃定,甚至有些温润如玉的流量杀手,用这种看似美化的手法粉碎了人们对于变态的刻板印象,也足以引发观众对犯罪崇拜这个荒诞心理的关注。(我是gai不到邦迪的性感,性感的不应当是67岁的马尔科维奇么?)
不属于传记类,更像是一部惊悚犯罪悬疑故事片。可看性还是很高的,剪辑很碎但对于整部电影的定位来说是好的,开头足够噱头足够吸引我。事实上电影节奏也不错,一颗心一直吊着等待着导演如何揭晓真相,还好hacksaw的戏码很刺激,算是个不错的收尾。两个演员都很喜欢,zac的亦正亦邪非常到位,和狗狗对视的戏份让人背脊发凉。ps:谢耳朵说you gotta be shitting me的时候我以为在看TBBT呢。。。
人们忘记了TedBundy在没有死刑的情况下只获得了终身监禁的好处。他在最后一刻拒绝了,这使法官大为震惊。我仍然喜欢2002年与迈克尔·赖利·伯克(MichaelReilly Burke)合拍的邦迪电影。这是扎克一次严肃的角色,并表明他是一个伟大的演员,不像他的一些糟糕的喜剧。
剪辑好乱。差点以为导演是要给Ted Bundy翻案呢
片子看起来似乎男主是被逼认罪一样
70/100 这部传记电影的切入点选的很好,它不急于用血腥残酷的故事去表现恶来吸引眼球,而是重点呈现主人公生活化的一面以及个人魅力的一面。这样的做的好处是提醒公众真正危险的人并不都是可以轻而易举被发现的;尝试让观众理解为什么像Ted这样的人仍然有大批簇拥;以及保持相对中立的创作态度。
导演问题最大,他对stock footage和还原史实场面过分痴迷,对角色挖掘和情感控制简直是小学级别的,为了还原史实,东一榔头西一棒子毫无节奏不顾逻辑地瞎闹,又碎又俗的剪辑让两位主演辛苦的表演付诸东流。如果能把重点放在Liz身上多挖掘一些,不要这种悬疑片拍法,朴实真切一点讲Liz的故事会好很多,现在搞成这样子真是捡芝麻丢西瓜。总之真的很烂了,导演还天天媒体上叫冤,好可笑。P.S.西皮粉还是要开心一下Zef跟Lily的银幕结合,几年前两人谈恋爱时太低调除了路边社外没啥同框,现在有整一部电影可以吸,太好惹。
片尾说献给所有受害者,我尼玛受害者的棺材板还压不压得住,你这快要把杀人魔拍成情圣了,你献给受害者?
剪辑仿佛还停留在初学者阶段……[C]
本片哪里有在美化凶手?分明是在提醒世人尤其是女性同胞:那种看上去英俊潇洒、口若悬河、风度翩翩的美男子也可能是穷凶极恶之人。真正的罪犯永远不会在脸上写着“我就是罪犯”。非要把一个连环凶手丑化去拍那才是真的误导大众,可长点心吧!
所以导演是把自己的纪录片又拍了一遍?三个演员演技都还可以,只是感觉导演没能脱离纪录片视角的局限,虽然结局很清楚,但Ted的心理层面还是有很多探讨空间的。导演手法上也无甚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