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奉旨评人
-------------2012.8.28更新至第五集--------------
方鸿渐:
该怎么说这个人呢,他很假,却又很真。他圆,却不滑。他自作聪明,却又有真才实学。他彬彬有礼,谈话时却总是毫不留情的讽刺,他玩世不恭,却又有一点责任感。他厌恶世俗,却不拒绝世俗。他为了应付国内不明真相的家人造了一个假文凭,但在他心里,假的就是假的,他从未以此去谋取利益。他被邀请作演讲,演讲的主题是西方文化对中国的影响,他举了梅毒和鸦片的例子,结果被一众老先生鄙弃厌恶。在我看来,留洋使他的思想解放,却没有给他足够勇气和能力去改变和抗拒世俗。所以,明知自己的观念格格不入,行动上却又要迫使自己像个正常人。这是一种悲哀。从某个角度,这也是所有“非先进知识分子”的悲哀。
感情方面。他在归国的油轮上迷上了风骚迷人的鲍小姐,这也成为了他挥之不去的污点。从两人吃饭时的话不投机来看,他是不喜欢鲍小姐的,然而他还是在不恰当的时间犯下了不恰当的错误,只能归结于男人的动物性。我想,在游轮上那样一个封闭而孤独的环境,男人免不了用下半身思考的。据说钱老爷子在原著中写过这样一个比喻:当鲍小姐暗示性的说了一句“咱们今天都是一个人睡”之后,方鸿渐直到回到船舱,“打消已起的念头仿佛跟女人怀孕要打胎一样的难受”。如果真是这样,那这种纯粹的下半身思考也就显而易见了。
而他和唐晓芙以及苏小姐之间的纠葛,那真是令人无可奈何的惋惜。当他站在唐晓芙家外淋那场大雨的时候,他是可怜的;当他把本该印在唐晓芙唇上的吻印在苏小姐唇上的时候,他又是可恨的。豆瓣短评第一条说:人生最悲哀的两件事,就是对爱的东西,没有勇气去追求。对不爱的东西,没有勇气去拒绝。在我看来,追求改为坚持更好。方鸿渐对唐晓芙不是不爱,也追求了,当唐晓芙质疑他的那一刻,他如果厚着脸皮发誓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之类之类(如同现在言情剧中的常见情节一样),那唐晓芙终究还是会原谅他,可他没有。也许是唐晓芙说的那句“我爱的人,我要占领他整个生命,他要留着空白等着我”让他丧失了坚持的勇气。可也正是这一点,方显得这段感情的干净与纯粹。当你在对方清澈的眼中看到了满是污点的自己,良心会让你放手。这种感情,不同于鲍小姐纯粹的欲望和苏小姐若即若离的暧昧,那是真正的爱情。我相信,在大雨中站立的那一幕打动的不只是唐晓芙,只可惜,据说钱先生舍不得把唐晓芙这么好的一个女孩子写给方鸿渐,所以他站的不够久,终究还是错过了。一个单纯的人和一个不单纯的人在一起,换作我去写,恐怕也会舍不得吧。
唐晓芙
唐晓芙之于方鸿渐,就像梦想之于人生,理想之于现实,美好,也并非可望而不可及,可不付出莫大的努力是得不到的。世人贪恋这种美好,却无力留住这份美好。这样一个聪慧、干净的女孩出现在方鸿渐面前,实在是莫大的恩赐。在这份如白雪般的干净面前,任何修饰都是多余的。而一旦失去这份美好,其中的痛楚,不足为外人道也。
在去三闾大学的船上,方鸿渐对赵辛楣说了这样一个比喻:就像狗叼着肉骨头走到河边,追求的是水中影子里的肉骨头,反而把嘴里的肉骨头掉了。而如果他找到一个合适的爱人,或者建立了一个美满的家庭,可这时他心里最想念的还是水中影子里的肉骨头。这或许是唐晓芙之所以这么美好的原因。因为她是那朵得不到的红玫瑰。可我想,在方鸿渐心里,终究还是不承认唐晓芙是那块肉骨头的影子的,所以在赵辛楣说:你和唐小姐不也一样的时候,他才会翻脸。在方鸿渐心底,唐晓芙是那个光彩夺目的人,其他人都只是将就。喜欢和爱终究不一样,一见钟情的美好和培养的爱情终究不一样。
赵辛楣
赵辛楣是整部剧中少有的正直的角色了。他真性情,拿得起放得下。从一开始的“情敌”到后来的“同情兄”,他和方鸿渐不打不相识。能和他成为一辈子的朋友,我想这是钱老爷子对方鸿渐失去唐晓芙的补偿。这样一个人,放在今天绝对会成功。他懂政治,却不玩弄政治,他家境殷实,却也同情弱者。他在熟练的掌握社会游戏规则同时,也能保有内心的完整。如果说方鸿渐是带着一点天真的屌丝,那赵辛楣就是标准的经济适用男。换做今天的价值观,不知道有多少女嘉宾会在台上为他留灯。可惜这样一个人,钱老爷子却吝惜笔墨,不给任何一点点关于他后面感情生活的线索。想必,日后会有一个更加聪明、干练、强势的女人来收服他吧。又或许,他厌倦了感情这种进进退退的游戏,找一个天真不谙世事可以做他女儿的小女生。这种男人,理智大于疯狂,现实大于爱情,他比方鸿渐更适应这个社会。
苏文纨
苏小姐是一类女性的代表。她知书达礼,受过良好的教育,会弹琴会写诗,在复杂的人际关系中游刃有余。对她而言,爱情不过是一场战争,占领不了的就要毁灭。在她无往不利的招式过后,所有男人都应该是她的裙下之臣。她或许是真爱方鸿渐的,又或许她只是在船上被风骚迷人的鲍小姐比下去之后,心中愤愤不平的报复。她不爱赵辛楣,却又享受赵辛楣追求的过程,甚至还利用方鸿渐故意激怒赵辛楣,好享受被众人围绕聚焦的虚荣。直至最后和四喜丸子结婚,我仍然看不到有任何一丝丝爱情的成分在里面。对她而言,你永远无法得到她的心,因为她没有心。其实赵辛楣是适合她的,毕竟两人在一起,或许真能强强联合,彼此成为对方事业上的助力。但可惜的是,这种女人太强势,必不会容忍一个同样聪明的人走进自己,看透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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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文至此,前五集的主要角色已经写完。
听说后面的孙小姐是个极其富有心机的人,想必十分值得一写。
而葛优出演的李先生,仆一登场,便觉有戏。
后面我会根据进度,逐步更新。
最后,膜拜一下钱老爷子。不提剧中人物刻画的精准到位,光是那些借剧中人物之口吐的槽,犀利之中不失幽默,看似漫不经心,却又一针见血。听说原著中这种段子比比皆是,真是令人心向往之。
TO BE CONTINUED…
2 ) 几次三番看围城后的疑惑
电视剧看过好几遍,书也读过好几遍。但是看的次数越多,却越有些疑惑。
首先,主流的观点都承认。可看过书与电视之后,并没有觉得顾尔谦,李梅亭之流有多么的让人讨厌。和我身边的某些同事同学比起来,他们简直是带着些许可爱的出现在我面前。他们是些自私自利的有点卑鄙的小人,可他们是有底线的。接触现今的社会久了,才觉得,我如果能遇到这样的人,肯定会相处的比现在的很多人好的多。
不知道是不是只有我一个人有这样的感觉。
3 ) 城中的人想走出去,城外的人想走进来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
我们的生活中“围城”随处可见。不仅仅是恋爱婚姻、工作事业,还有学习生活、交友处世,无一不有一个“城”把我们“围”着。“围城”——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 钱钟书用幽默的语言、深刻的哲理、巧妙的比喻,站在一定高度俯看人生,批判了人性的丑恶、虚荣。如:“夜仿佛纸浸了油,变成半透明体了,它给太阳拥抱住了,分不出身来,也许是给太阳陶醉了,所以夕照晚霞隐褪后的夜色也带着酡红”、“孙太太眼睛红肿,眼眶似乎饱和着眼泪,像夏天早晨花瓣上的露水,手指那么轻轻一碰就会掉下来”、“苏小姐双颊涂的淡胭脂下面忽然晕出红来,像纸上沁的油渍,顷刻布到满脸,腼腆得迷人”。又如:“我们一天要想到不知多少人,亲戚、朋友、仇人,以及不相干的见过面的人。人事太忙了,不许我们全神贯注,无间断地怀念一个人。我们一生对于最亲爱的人的想念,加起来恐怕不到一点钟,此外不过是念头在他身上瞥过,想到而已”、“一个人的缺点正像猴子的尾巴,猴子蹲在地面的时候尾巴是看不见的,直到他向树上爬,就把后部供大众瞻仰,可是这红臀长尾巴本来就有,并非地位爬高了的新标识”。这些语句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时而让人忍俊不禁,时而又想像着作者所描述的情景,给人深深的同感,仿佛身临其境、如见其人。
4 ) 三看围城
第一次看到《围城》这部连续剧的时候,是在电视上看的,正好播第一集,而且还是在没有拜读过原著的情况下,甚至错过了片头,所以当时并不知道这便是一直想看的围城,只知道这是最喜欢的大陆演员陈道明参演的一部片而已,甚至无法得知这到底是部电影还是电视剧,只知道这部片子甚有看头。只可惜错过的片名,尔后也无从查找翻来重看。直到第一遍看《围城》时觉情节熟悉,方晓从前那部便是围城。
《围城》的书看过两遍,很久前提过。第一遍,看懂了字;第二遍,看懂了事。间隔数年,而且也说过,即使看了两遍,依然也只读懂了前半本,而后半本尚不明白。所以电视剧版的就索性只看了前半部,而后半部留作日后能看懂的阶段再来细玩。而我选的分界点是唐晓芙从故事中的离去,亦可说是方鸿渐从上海的离去。可以说唐晓芙的人因作者太过喜爱而从故事中抽离了,但其魂依然留在方鸿渐心里,也留在了整部故事里。对于苏文纨,上次的评述是又怜又憎,而这次再看来,如果将整部围城比喻成一串珍珠项链,那么苏文纨也应该能称上是串起这所有珍珠的那根项链了。
回到电视剧,从半部看来应该算是不错的。也可能是对于熟悉围城的人来说,围城它本来就不需要人去演,只要一套上名字,整个人物形象就鲜明饱满起来,无需多演,就有那个味道。唯一有区别的应该是,时代和街道的环境更加突显了出来。应该说看电视剧只是勾起回忆,而不同于重读书。隔很长的时间,重新再去看书,不仅可以勾起回忆,更奇妙的地方在于你会发现每次看都有新的东西出来。当然提前是好书。
希望第三遍看,能看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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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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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围城》下了一周晚饭,周末做了两天饭,今晚饭后看完了。
方鸿渐就像他家那只钟,一个小时只慢七分钟,算不上不合时宜,只是永远踩上不点。不够执著,没有野心,目标也不明确,“不让人讨厌,但是完全没用。”本该吻唐晓芙的嘴印在了苏文纨的唇上,本该接的唐晓芙的电话骂出了对苏文纨恨。在唐晓芙家下面淋的雨没能等足够久,在赵辛楣去重庆之后又未能“守”得住寂寞。这样的人生,像极了人生。
记得杨绛说,写《围城》时她包下了所有家务,让钱锺书专心创作,每天写完的部分,都是她先看过。杨钱二人是很好地把自己围在城中了的,围得太好,以致城外人起闲言碎语。三闾大学中各人勾心斗角的微妙宛转,写在书里笑笑就够了。钱先生喜读《西游》,悟空是不喜欢跟小妖们纠结的。
钱先生是不信体系的,曾说体系尤如大厦,一旦倾覆,瓦砾遍地,倒是细碎的建材始终可用,《管锥编》就是这样的碎材宝库。这与他的小说观一致,城是空的,只有出城入城才有意义;百合心更是空的,剥百合才不落空。方鸿渐对孙柔嘉最初的动心,不就在半夜里见她微微翕张的鼻翼?
在去三闾大学的路上,方鸿渐跟孙柔嘉清晨起来在乱坟岗散步,四处是小孩子的坟,方鸿渐说,小时死的了鬼不会长大,永远都是孩子。我想到杨绛在《我们仨》里写过一样的话,说自己要是死了,会比先下去的钱锺书老许多。有人用唐晓芙附会杨必,我也曾关心过,到现在只觉好笑,唐晓芙这样吃不着的葡萄,终究比不上攒在手里剥的百合,即便剥不到心。
我非常爱看六人结伴赴三闾大学的那两集,在艰辛与繁乱的旅途中诸人性情毕露,所遇各方人物龙蛇混杂,一路西行,还取不到真经。方鸿渐懵懂地站在巷门前,想起“围城”的比喻,自己辛苦颠簸赶赴的三闾大学,莫不也像眼前这个巷门一样,本以为别有天地,其实仍是一样的世界。如何面对这个日复一日并无新事的世界,大概是婚姻需要考虑最多的问题。“找一个有趣的人共渡”是方法之一,这是连岳的话,钱锺书杨绛做到了。
6 ) 7年后又看
原来,是7年前看过啊。刚好在去摩之前呢。即将见到你的我。
昨天,看完。觉得这次才算是真的看。
依稀记得以前看过的一些影子。印象中,孙柔嘉是个很厉害的人。可是,昨天看完,却觉她是如此的无力。
印象中,陈道明最后是斜躺在床上,无望地看着天花板。可是,昨天看完,原来他是在夜黑风高里无处安身。
钱钟书很会讲俏皮话,以后,翻译累了时候,随手翻翻围城,听钱钟书讲俏皮话,也是种消遣。
这次看,我不能说钱钟书的所有感觉我都感知了。
但,方鸿渐是如何走到这步的?他的悲剧怎么来的?
钱钟书不会处理小孩的关系,太复杂,他handle不了,所以,还没有在他们之间加个小孩。
方鸿渐是如何造成的?
方鸿渐是个清醒的常人,剧中,只有他和唐晓芙还是个常人,其他人都不算。如果,中国社会都是他们这样的平民,也好啊。
人是如何一步一步将自己逼如绝境的呢?事业、婚姻,都是重要的转折,或者说重要的路。很难有人从一开始就望到头的。
方鸿渐没有事业,但他想做事。方鸿渐是生活的批评家,不是生活的艺术家。说别人容易,自己做起来,一步一步,最终还是受了别人的支配。只不过,对他是反作用力。
方鸿渐有爱情,他的爱情也是痛彻心扉的了。
其实,跟方鸿渐生活在一起,是会蛮有意思的。虽然他说话,会偏尖酸刻薄,但,如果有一份他全心投入的,一以贯之的事业,这些尖酸刻薄就会变成真知灼见。
他喜欢人跟他斗嘴,孙不会,心气才气都太低,她总觉得,方鸿渐是自己骗来的,自己不配,所以,总是低心态、高姿态。唐会,唐是他的对手,对手在一起,说话总是兴致高,尖的酸的,她都能接得很好,而且,还会反刺鸿渐,让他觉得很好受。他喜欢被刺,就像他投出去的孝顺儿让人拿着瘙到了他的痒处,很是受用。可是,孙不会,拿不来,更瘙不来。孙不喜欢赵,觉得他和鸿渐太谈得来,你来我去地,她插不上嘴,其实是,她都听不懂。而唐,不仅听得懂、插得上嘴,还可以隔岸观火,看得津津有味。雄性打架,本来就是打给雌性看的嘛。可是,孙看不懂,也看不来,所以,蛮横地取消打架,不要看。
于是,生活就成了白开水,即使有橘子酪,也无滋味了。
就这样,无梦想,无感觉的生活下去。而难就难在,他还是个清醒的常人啊。所以,还是会痛。看到现在的自己,和过去的自己,还是会痛。
方鸿渐的力气乱投了。在该抵该无为的时候,他反了。
人要清醒,还要有走清醒路的觉悟。不被刺,不被激。这辈子如果遇不到自己想要的,就什么都不要。这比要了之后的绝望好很多。
方鸿渐是个需要对手的人,生活或事业都如此。可他允许进入的对手,却都不是他的对手。空谷呐喊的生活,太苦了。
他只是想找一个说话的人,可,在他生活中没有这样的人了。举目望去,一生也不会有这样的人了。
钱钟书缺点耶稣心肠,所以,他的方鸿渐让人生怜,却生不出多少爱。不像Hardy的Tess,只会让人生爱生叹。
方鸿渐是差一步到智者,差的这一步就是他的脑子是自由的却拿世俗套自己的步子。
方鸿渐气量小了点,潇洒洒脱些,就解脱了。
他的心诚用错地方了。若真要过这样的生活,把孙拿来逗就行了。像傲偏里面Lizy的爸爸逗她妈妈那样。可,他又想和孙谈恋爱啊。他的乐观,也是这样的用错地方。他要看得明白孙的低一等的敬上的爱,她只拿得出这样的爱,因为她很清楚,在智识上,她不是鸿渐的对手,她每次的表心,都战战兢兢的,鸿渐没接好,她就会大发雷霆。
我一直搞不懂,孙就不能放宽心,享受鸿渐的高论调情吗?非要坐实,还要把自己降一等。
比如,鸿渐说到酸葡萄,甜葡萄的时候。如果是我,会说:怎么,你现在尝到的还不算甜啊?你要好甜?好甜?好甜?然后凑过嘴去吻他。
跟鸿渐说话,可以很开心很开心的,把他拿来打趣,他会很开心很开心。和鸿渐在一起,平常日子也可以过得很开心的。
可惜,鸿渐关键时刻的糊涂,把自己定在这个结局。
你,现在是否是鸿渐的心呢?
.啊,还有一个发现,陈道明和田村正和神似!
好,再来说说剧中演员。陈道明是可以好好看也可以好普通。他的眼、鼻,长得太好了。光看他的眼、鼻,就可以让人出神。
英达,自备喜感。英达是个好可爱的人。
吕丽萍,是本色演出,那种点不通、浑然不自觉,确实是这样。
葛优和英达都是自成喜剧的人。是那种,话间的停顿都可以让人笑的人。
唐晓芙还可以再年轻一点,衣着可以再成熟一点,打扮得像高中生。
李媛媛书卷气由内而外,而且一派赤诚。李媛媛这个人是太好了。做苏文纨时,即使剪个那么老土的头,也还是挡不住她的卷气。李媛媛高于苏文纨了。应该说,这个角色是选得最不恰当的。剧中各种暗示,苏文纨是个假惺惺、自视高、脾气大于才气、骄骄矜矜、她就是个洋版的沈柔佳,孙柔嘉是土版。章子怡来演,效果会不错。
陈道明是如何绕过方鸿渐的?
人生最悲哀的两件事,就是对爱的东西,没有勇气去追求。对不爱的东西,没有勇气去拒绝。
现在才发现,原来是方鸿渐和赵辛楣的爱情故事
鲍及时行了乐,苏终是足了面子,唐没有丢失自尊,孙千方百计嫁了,赵实现了抱负;他,什么也没有。
在没有特效没有收视率压力的年代,拍出来的电影、演电影的人都是有灵魂的。这个时代搭建了恢宏的电影工厂,却成就了背后的一个个欲望。可悲不过如此:浅薄得自以为深刻,深刻的屈就于浅薄。
那个年代,心无旁骛,演的个个出彩
当年觉得陈道明长得和我爹好像啊....小说也看了很多遍 最后的结局 每每看看 每每唏嘘...
围城就是照着红楼梦写的,十个龌蹉男子也比不上一个汪太太,那是王熙凤和尤三姐的合体,众女子又更衬出唐晓芙的可贵。
毕克的旁白威武!
豆瓣为什么没有六颗星?总共看过三遍,分别在9岁,16岁,21岁时。最经典的原著改编电视剧,没有之一!
这剧看完了!表示最后的结局,基本上是孙柔嘉同赵辛楣吃醋,方鸿渐夹在中间两头受气的悲催ending。孙柔嘉就是那种把婚姻当职业的女人,就算读了大学学历,这个学历的用处也是钓丈夫。一旦得手,就原形毕露。
那时候电视制作的水准真是高。主要是演员都太厉害了
演员个个出彩,如得神助。
最好看的还是旅行和三闾大学这两部分,其他的像小说一样,太琐碎了。
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杨绛
经典就是经典,想不到第二个人能把方鸿渐演得这么好了,再次重读围城,脑海中浮现的形象也就是陈道明,葛优这些人了
后来似乎吕丽萍再没演的这么好过。结尾方鸿渐一个人走着,流泪,不好,哭,大抵还是不甘心,对未来也还有期望,可方鸿渐有吗?
看完后特地找了一下陈道明的访谈,听听他真实讲话的声音是怎样的,发现剧里他的确是故意换了说话的语速和腔调,很配这个不够聪明、但又自以为是的角色,果然是做足了功夫。看完再仔细回味一下,每个角色都很恰到好处,无论你喜欢还是讨厌的人,多少都能找到自己的影子,是立体的。201703
重温 每个人物都掐得神韵 读小说时最喜欢的是赵辛楣
看完了书,一鼓作气把剧也看了。「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没想到这部电视剧比我的年纪还要大了。非常遵照原著的改编,很多台词甚至场景都和原著一摸一样。方鸿渐的人生好像一条清晰的抛物线,人生到达某个顶点之后就是一发不可收拾的失去。而这个故事就是从方鸿渐的人生顶点、或者说抛物线向下开始的。正值青春的翩翩公子、欧洲留洋归来、邮轮上有两位美女倾心,这样的注脚不管在哪个时代都属于人生赢家级别了。可是,之后发生的一切却越来越不尽人意,被有名无实的岳丈敢扫地出门、苦恋一位女生却无果、战火中艰难的去湖南的大学任教、与孙柔嘉结婚却万分失意。钱钟书先生写的是方鸿渐的故事,但是把书里的每个人都写得活灵活现,人物性格惟妙惟肖、金句不断。
吐血推荐,从小看到大,定期复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