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处的男孩

剧情片英国2009

主演:克里斯汀·斯科特·托马斯  亚伦·泰勒-约翰逊  托马斯·布罗迪-桑斯特  大卫·莫瑞瑟  安-玛莉·杜芙  

导演:Sam  Taylor  W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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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4-11 13:08

详细剧情

  本片讲述了约翰·列侬的少年故事。列侬(亚伦·泰勒-约翰逊 Aaron Taylor-Johnson 饰)从小被姨妈Mimi(克里斯汀·斯科特·托马斯 Kristin Scott Thomas 饰)收养,直到15岁才与亲生母亲Julia相认,他的姨妈更和他的母亲展开了对他的争夺。列侬的母亲带着列侬走上了音乐之路,给他买了一把吉他。后来列侬认识了和他差不多年纪的保罗·麦卡特尼(托马斯·桑斯特 Thomas Sangster 饰),保罗矫正了列侬的吉他技法。列侬的生活充满了挣扎和矛盾。直到有一天,列侬的母亲车祸死去,列侬下定决心离开Mimi,离开他从小生长的利物浦,去探求更广阔的天地.....

 长篇影评

 1 ) 无出可去?

  When I was younger, so much younger than today, I never needed anybody's help in any way.
我年轻的时候,比现在这么多年轻, 我从来没有需要任何人以任何方式帮助
                                     
  ——John Lennon 《Help》
 
  “Well,I'm just out of school I’m real, real cool~ I’m jump,got the live.Got the message I’m alive~ Don’t you cramp my style I‘m a real wild child!!!”伴着轻松的节拍,英伦的背景,还有John调皮的把戏,影片一开始就是以一种相对轻松的气氛烘托出John——这位摇滚与艺术的灵魂者的童年时光。是的,在他童年他确实是个wild child(野孩子)。
  在学校,他要么上课画小人嘴里念念有词,有么就干脆翘课、抽烟、喝酒,把坏孩子的模样做尽了,更是结交了一批忠实的“追随者”。在他姨妈抚养的家中,他也老是以fuck来顶嘴。这些叛逆的性格看似平常,多半与他破碎的家庭有关。
  他从小就在他的姨妈Mimi家长大,有个风趣的姨夫,教他吹口琴,带他感受快乐。Mimi姨妈是个传统的英国妇女,表面上对John要求严格,但私下里却对他疼爱有加。但就在这看似平静的生活中,出现了巨大的转折,姨夫的猝死,让他悲痛不已,葬礼上出现的红发女人,梦中的呼喊,一系列事件,迫使他找到了生母的家,敲开了门。原来,母亲早已和另外一个男人生活在了一起,但这突如其来的到访并没有让他母亲惊慌失措,她反而带给了John从前没有的欢乐。
她带他感受了音乐的魅力,他背着姨妈,和曾经抛弃他的母亲玩乐,她教他弹奏吉他——他不到两天便可以弹奏自如。她教他感悟音乐——他只要拿起吉他就能弹出一首小调。他也感受到了母亲的关爱与开放的个性,她懂得时尚,喜爱流行乐,在餐馆里听到音乐就可以翩翩起舞。她也许是个不称职的母亲但却是一位好的玩伴和他音乐上的导师。Mimi姨妈得知了这件事,与John的母亲产生了极大的分歧,她们仿佛两股角力的绳子撕扯拉拽着约翰的心,让叛逆期的孩子更难取舍。Mimi姨妈警告John“她是会伤害你的”,于是,听到母亲现任丈夫劝她放约翰回姨妈家,约翰在经历了内心煎熬后,第二天主动提出离开。在这两位母亲中他选择了Mimi,虽然母亲有些许无奈,但她还是时刻关注着John。
  音乐能给他带来快感,于是他决定组建摇滚乐队。新潮的摇滚快感让他在一次表演中结识了Paul,John俏皮的曲风让Paul决定加入他的乐队,而Paul的琴声也吸引了John的注意,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双子星”首次相遇,Paul则成为了John的知音。
就在John的母亲与Mimi的关系有所好转,John的乐队也在利物浦小有名气,John的母亲突遭车祸死亡,John的内心跌倒低谷,甚至对Pual大打出手,但Paul只是紧紧的抱着他,因为Paul的母亲去年得癌症死去,他明白John的感受,John热泪涌出抱着他说“对不起,我才刚刚开始了解她•••••” “我知道” “他再也不会回来了!” “是,不会了••••••”这对患难知音因为爱紧紧抱在一起,而二十年后他们也是因为爱而离别。正如John为他母亲写的歌中所提到的“Mother, you had me,but I never have you,I wanted you,you didn't want me母亲,你拥有我,但我从未拥有你,我需要你,可你不需要我……”John对母亲的感情也另有一种难言的色彩。
  “But now these days are gone, I'm not so self assured. Now I find I've changed my mind and opened up the doors. 但现在,这些日子已经过去了,我保证不那么自我, 现在我觉得我已经改变了主意,我已经打开大门”——《Help》
   从前John是一个无处可去的Nowhere Boy,在经历了这么多的挫折变故,也正是童年时期在他身上发生的事,造就了他今日的辉煌。虽然他已离我们远去,但他留给我们的歌曲和精神却成为了不朽。也许就像他的歌曲Lucy in the sky with diamonds(缀满钻石天空下的露西)中写到的那样:橘树林上“笼罩着果酱色的天空、缤纷的黄绿色玻璃纸花、摇曳木马上人们吃着蜀葵馅饼”,他可能在那个布满钻石的天空奇思妙想呢!

 2 ) 《无处的男孩》上帝的神来之笔有了那无处不在的列侬

鲜有人不知道他,或许也有人不知道,甚至鄙弃他们也是有的。但,就我而言,他似乎是存在过某一个时段,那一个时段中对其音乐反复视听,却从来没有关注过歌词含义,对他的了解也更多的来至美国,只是知道他们四人都是来至英国一个叫做利物浦的那个地方,但那里我从来没有去过,所以无从知道那里究竟是一个怎样的地方。

所以,此片的介绍多少让我心怀探奇的心境观看。或者更多的是带着看传记片的心态,总是想知道,一个怎样的地方以及究竟是一个怎样的机缘巧合,能够让一个人成为一个时代的传奇,并以此让人们相知相识。可是在看到的时候,让我惊讶的确是,此片所涉足的角度竟然如同《时尚先锋香奈儿》,是列侬在成为那个全世界都著名的列侬之前的,青葱岁月。又是一次大胆的角度,又是一次让人有些害怕担心的时光,但是我却万分的开始有些着迷,因为,让一个传奇性的人物回归自然,那是一件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了,抛去那些光环,就像那晚在大理夜晚的藏青色天空中,两道月晕围绕着那明亮的月亮,就算如此清凉美丽,可终究美丽发光的还是月亮,不会因为月晕的消失而失去光彩。

所以当这个列侬出现在我眼前时,画面中仿佛有一层自然的光晕,隔离着某种神秘不可测的历史,那里没有虚妄的自我神吹,也没有回避尴尬的家庭,这很英国这很不中国,所以当去年《孔子》上映时,我便听过一个所谓企业家对我说的话,孔子是神,为什么把他拍成一个乞丐,这完全有毁那精神形象。而我却说,或许那毁灭的只是我们的无味的面子。于是像这样的传记电影,估计也会被冠以有损文化形象而被唾弃吧,就像那些曾经唾弃过列侬的那些人。

我常喜欢看名人的传记,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对此的痴迷,还是总是希望能从中找到某种规律,从第一部关于猫王的传记电影,到现今的这部电影,都似乎发现了一个共同的规律,那就是未曾回避这些伟大传奇缔造者的晦涩人生。列侬的成长环境缺乏正常家庭的事实,在母亲以及姨妈之间有些两难的痛苦徘徊,渴望母爱的羞涩以及对似乎有些单调人生的叛逆,这其中有多少都是,一个平凡人才会有的苦恼。

此片没有回避那些可能的污点,没有父亲的生长环境,到音像店偷窃黑胶碟,趴在绿色双层公交车顶以躲避购买车票的恶作剧,还有和女孩在丛林中乱搞,这似乎都不是一个伟人应该具有的品行,可是这就是列侬,想想他之后在美国所做的那些看起来荒唐的事情,想想这并不足为奇。敢于面对,才是一个天才应当有的诚实。就像片中的Jay Hawkins的那首“我对你下了咒语”,狂野不羁的爵士实则却是骨子里爆匿着摇滚的直白,加以沙克斯短促起伏和沉稳的鼓声,如此的音乐,难道仅仅只是一场看上去华丽的表演吗。

列侬在亲生母亲的熏陶之下,开始学弹班卓琴,也是在母亲对音乐的敏感之中最终决定要成为像猫王那样的人,在那场看似时间在飞速流转的画面之中,只有一个专注练琴并享受自我的人,在那里沉静的如一个自然之人。而后组建了最初的乐队,并以此认识了保罗,当那个有些怯懦并带着某种过于优雅的保罗出现的时候,或许很多人都无法接受这样的人来演绎保罗。但是,谁也无法知道当时的列侬和保罗究竟是一个怎样的青葱模样,所以正因为无人可以演绎,那么神似的并且篆入某种神智的,胜过那张脸。而我却感受的到,从列侬以及保罗的扮演者中,看到的更多的是对这两位伟大人物内心以及精神的诠释。当初两人的相遇到最后的分崩离析,也可从两人相遇时的紧张气场感知到,一个伟大的乐队容纳了两位举世无双的人,而那时他们还未迈入成年。

最感人至深的是那场列侬在母亲去世后,拿着母亲为他储蓄的钱到录音室录制单曲时,可以感知,一个男孩终于在亲情短逝后,转身而成熟银灰深沉拥抱爱在心中的男人,我潸然泪下。

如果你想要成为像列侬那样的人,势必要接受那般的童年以及亲情的两难,如果你在嫉妒那些可以成为传奇的人,想要从一张又一张曾经的过往中找寻痕迹,或者想要质询自己的无能时,我想这一切都是无需所为之事,因为,神来的一笔,也需要你,积极主动的找到那张可画的纸。那张纸,是一种力量,可以将忧愁和恨,融融地化成温暖晨曦。

如同那首歌“In spite all of the danger”:尽管危险重重,我仍会为你付出一切,只要你愿意,只要你真心对我,尽管伤感心痛,都是你带给我,我仍会为你付出一切。我会照顾你,我从未为谁这么做过,我会挡住其他人,不让他们来打扰你,尽管危险重重,尽管一切不确定,我仍会为你付出一切。

如此的坦诚面对,神来的那一笔,岂非是虚晃的。

2010-5-9

 3 ) 就像十八岁时给你一个,娘

——简评《Nowhere Boy》

文/老丁

有关约翰·列侬的俄狄浦斯情结一再被提及,就在不久前,英国《太阳报》还曝光了一段据称是列侬的录音带,他在其中自爆14岁那年摸过亲生母亲Julia的胸部,更曾幻想跟母亲直接发生关系;还有好事的心理学家分析——“列侬在后来选择了比较丑的大野洋子(比列侬年长7岁),除了音乐上她比辛西娅(列侬前妻,漂亮可人)更能帮助列侬,还有一层心理因素,那就是洋子唤起了列侬的恋母情结,而洋子也像母亲一样对待列侬,这让在当时焦头烂额的列侬心里产生了极大安慰”。再有一个更为神奇的佐证,19岁的帅小伙Aaron Johnson,在出演了42岁的英国艺术家Sam Taylor-Wood导演的列侬传记片《Nowhere Boy》之后,相差23岁的两人正式相恋并且女方已经怀孕,近期还传出订婚消息。
八卦之外,有关真实的约翰·列侬的童年往事,以及和父母之间的关系,却是一件异常严肃的事。已经数不清有多少摇滚巨星有着惨痛的少年时代(“Nowhere Boy”内地译为“无处的男孩”,港台则译为“约翰·列侬少年时代”),吉姆·莫里森、科特·柯本,就是保罗·麦卡特尼,也是在花季就失去了母亲。列侬是5岁起就被阿姨Mimi抚养,直到15姨丈去世,才真正得以和亲生母亲一个红头发女人相认。从记事起,列侬的真正父母就是分裂的,而直到他找到了真正意义上的母亲,就相当于存在了两个“事实”母亲,一个把他生下来,然后5岁时离开他;一个把他养大,却一直只能叫阿姨。表面上看来很琼瑶剧,但对于当事人,一个有些放荡不羁,趴公交,烟不离手,看色情杂志,见到女生就调戏并且大胆裸露下体的小混混来说,如果有一天突然有了自我意识,开始寻找自我认同的时候,可以想见其中的痛苦,所以有人说,整部片子,其实就是在诉说《Mother》这首歌的故事。
《Nowhere Boy》就是集中投射15-18岁之间自我萌生时候的列侬(明眼人可看出片名即改编自Beatles的歌曲《Nowhere Man》),改编自他同母异父的妹妹Julia Baird的回忆录《Imagine This:Growing Up With My Brother John Lennon》(编剧Matt Greenhalgh即是Joy Division主唱Ian Curtis传记电影《Control》的执笔者)。这个时代也正处于摇滚乐的自我萌发期(所以不能不说列侬真是生对了时候,刚好和摇滚乐同步),摇摆爵士大行其道,猫王刚刚开始疯狂,与养母Mimi钟爱柴可夫斯基和巴赫不同,生母Julia可算是摇摆乐的忠实拥趸(或者可以说在某种程度上列侬遗传了亲生母亲的放荡不羁)。所以虽然是姨妈Mimi给列侬买了第一把吉他,但真正带领列侬走上摇滚之路的却是他的生母,并且在影片中显示,最早是Julia教会列侬弹奏班卓琴。与此相对照的是Mimi一直在板着脸提醒列侬别忘了带眼镜,可他有疑问“上帝为什么不让我成为猫王”的时候,Julia告诉他“上帝要让你成为约翰·列侬”。
遇见生母让在相对压抑的家庭背景下成长起来的列侬算是找到了自我解放的乐园,生性不甘寂寞的Julia带他去看猫王的电影,去看演唱会,去泡吧唱歌跳舞,Mimi得知他成绩太差把吉他卖掉,他则直接找Julia要钱再买回来。母子俩挨在一起躺在沙发上听Screamin' Jay Hawkins的《I Put a Spell on You》,列侬脑海里浮现出和小女友在树林里交欢的场景……但不仅Julia和Mimi之间在角力,Julia和现任丈夫之间也有裂痕(影片通过Mimi之口把列侬的生母塑造成一个真正放荡不羁的女人,是她在丈夫出海时先出轨放弃了列侬的生父,除了现任丈夫的两个女儿,列侬还有一个同母异父的妹妹维多利亚),相当于两个家庭都不讨好的列侬,碰巧在这个时候遇见了保罗·麦卡特尼(曾出演过《真爱至上》的Thomas Sangster被质疑与保罗爵士相差太远,但根据导演Sam Taylor-Wood的说法,包括Aaron Johnson在内,就是要寻求陌生化),这个亦敌亦友的家伙不仅纠正了列侬在吉他弹奏技巧上的错误,还奉劝他远离骨肉皮以及尝试自己写歌。影片有一个桥段是列侬初遇保罗,感觉这个文静中带有羞涩的孩子不像个搞摇滚的,但保罗却很装B地说,哥搞的不是混混,是音乐。或者可以这样说,Julia把列侬带上了摇滚之路,但他在音乐上的真正启蒙者却是后来和他纠缠不清的保罗·麦卡特尼。
当列侬在Julia给自己举办的生气派对上看到母亲和保罗·麦卡特尼也可以很亲热的时候(同样在《太阳报》曝光的录音中,列侬还直认和保罗搞断背),激发了他敏感而又强烈的自我冲突,他开始发疯似的质问母亲自己的父亲,为什么当年母亲把自己抛弃,为什么现在又反过来接收他,但不能给他一个完整的家庭。而通过Mimi的捅破窗户纸,他了解了自己是从哪里来的,自己活了十八岁是怎么回事,5岁时父母离婚他明明选择了父亲却被Mimi“偷”走。如果说当年让一个5岁的孩子做出选择有些残酷,但18岁时从天而降一个亲娘也不是一件很喜庆的事情。尤其是对于一个生性敏感“童年阴影”萦绕的严重缺乏父爱的在相对沉闷环境下成长起来的惨绿少年。接下来又一个琼瑶剧的设置,自我意识觉醒的列侬搬出姨母Mimi的家,一边上大学一边操持自己的“采石者”乐队(Quarry Man),生母和姨母两个老姐妹僵持了十几年也最终和解,在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里,Julia过马路被汽车撞死,列侬在暴揍了保罗·麦卡特尼一顿后抱着他内牛满面:“我才刚刚开始了解她……”
末尾还来了一个很《奋斗》的剧情,列侬要去德国汉堡组建Beatles了,找Mimi要出生证明办护照,需要她在“监护人或父母”一栏签名,Mimi问那我算什么,列侬说:“皆是。”那一刻庸俗地仿佛空气凝滞,Mimi楞了几十秒后上前抱住列侬,然后他离开利物浦自己的“家”,没有再回头。在《Nowhere Boy》中列侬和保罗可以勉强看成是一对对比,Mimi和Julia是很显然的一对对比,各自的命运以及对待列侬的态度,一个刚刚开始阳光灿烂但迅速消逝,一个阴郁了十多年突然扫净长空雾。还有一对潜藏的对比,是Julia和列侬的生父以及Mimi和在一定程度上行使“列侬生父”责任的姨丈,这两对夫妻关系是最寻常的家庭对比。列侬被亲娘Julia的现任丈夫嫌弃重新回到Mimi家后,明明和Mimi水火不容,但看到Mimi去给亡夫扫墓,还是径直跟了去,让他认识到夫妻之“爱”。一向冷酷刻板的Mimi,其实是另一种活法而已,没有道理说听柴可夫斯基的就一定比听猫王的低级或者高级。但是一个破碎的家庭对一个孩子的成长影响究竟有多大,还真是一个异常严肃的问题。科特·柯本也是在很小的时候就在阿伯丁的桥墩上写下“妈妈恨爸爸,爸爸恨妈妈”,长大之后的他们胡来乱搞打到自怜反抗绝望驯服欲望对抗体制都不是无迹可寻。
我们姑且相信《Nowhere Boy》中折射出的列侬是真实的,或者至少部分真实逻辑真实。命运在十八岁时让列侬开始认识自己的亲娘,却又同时再次夺走了他的亲娘,然后自我定位之后他重新给自己找到一个“娘”。他的亲娘把他带上摇滚之路,做梦要超过猫王;亲娘和姨娘的纠缠纠结让他成为一个二流摇滚乐队的主唱,敲开了流行音乐的大门;亲娘的离世让他组建起一个一流的摇滚乐队,“比耶稣还有名”。再到遇见大野洋子——他自己都承认,在Julia去世的第十个年头,已经开始神神叨叨沉迷药品的列侬又写了一首歌《Julia》——就是洋子和他娘的结合体,然后他解散了Beatles,开始投身前卫艺术和政治,拍裸照(《滚石》杂志拍的那张著名照片据说就是恋母情结的直接投射),搞床上运动,成为摇滚大师,包装成社会活动家,直到被枪杀。十八岁之前的他,就是个普通的利物浦少年,扔到大街上到处都是,“他从来是个漂泊者,随遇而安,四海为家,不为谁谁,不为所知,没有思想,没有方向,是不是和你我有点像?”(《Nowhere Men》,但愿有人把这个题材也认真拍出来)十八岁之后的他,重塑自我定位之后也就永失童真,“美梦已醒,我还能多说什么,美梦已醒,就在昨天。我曾是织梦人,可如今已重生,曾经我是海象,可现在我是列侬。”

 4 ) 爱的渴望

每一个孩子都有不一样的童年,每一个人都有不一样的青春,每一个人都有不一样的爱与亲人。十七岁的列侬在亲人的离别中追寻着童年残存的记忆,享受着短暂浓烈的母爱,渴望着属于自己的亲情。一样爱的渴望,不一样青春岁月。列侬青春激情扬溢,两位母亲的表演至真至情,感人至深。

 5 ) Nowhere is great!

首先,我喜欢这部影片的名字,但是我不喜欢它的中文译名。
没有其次。
第三,我不知道导演是不是要引导我们接受这样的一个逻辑:John Lennon是因为他的亲生母亲才走上音乐之路的。(看过片子之后,才知道影片杀青后,该剧女导演和比自己小23岁的男主角闪电结婚,我就小阴暗地揣测她,是在有意地夸大母性对青年的影响力……)但不管怎样,把偶像请下神坛无论如何都是需要勇气的。整体来说,作为一部文艺片,它有点偶像剧的嫌疑,作为一部传记片,它的文艺味又重了点,那么把它当作一部家庭伦理片来看,它既有纪实又有抒发,不错。
影片的色调很好镜头干净,配乐一般偏下,服装很好,剪辑一般。扮演阿姨MiMi的Kristin Scott Thomas绝对有抢戏的嫌疑,片子看完之后,能想到的只有Aaron Johnson帅气的脸和Kristin在生活颠覆时涣散又镇定的眼神,也许本片应该叫 Nowhere MiMi 。片子开头Uncle死的时候,John从Mimi身后抱住她本想和她一起大哭一场,不料MiMi拒绝悲痛,推开他说:“Let’s not be silly…Let’s get on with it ”就像死的不是自己的老公,而片尾John跟MiMi说要去汉堡的时候,MiMi抱住John哭了,而这时候的John已经不是那个时候的Nowhere boy了,他说“Don’t be sily.”
你知道,那种年轻时候的狂放不羁是会让大多数人艳羡的,你敢这样活吗?你不必这样活,因为你的路一如往常波澜不惊水到渠成,而对于没有归属感的John来说,没有人规定他,他也不接受不服从任何忤逆自己意愿的指令。也许,导演是对的,他想了解母亲,也想被母亲了解,而他找到表达情感的最好方式just music, simple.
Paul McCartney的扮演者就是《真爱至上》里那个小男孩,总觉得他差了点什么,让我对于这个角色多少有些失望,也许是台词太刻板了,也许Paul 是鲜有人可驾驭的。
每一天真的需要好好地珍惜,你不知道哪一天会莫名其妙地被一个神经病杀掉,或是自己纠结成神经病死掉,这件事真的很操蛋。
总之,Nowhere is everywhere.

 6 ) John与Paul——电影及传记细节对比

对于《Nowhere Boy》的选角,据说是导演Sam Taylor-Wood故意找的是外表不像但演技过关的演员,“主要看气质”。

就成片效果来看,导演选角还是蛮有一手的。猪脚Aaron Johnson与少年John Lennon虽然五官颇不同,但在发型和衣着的搭配下粗看还是有几分像的;小桑与Paul McCartney本尊从长相到身材大相径庭(群众纷纷表示身材“太单薄”(特别是与Aaron Johnson对比起来)(同时也与Paul本尊青少年时期被弟弟叫“Fatty”对比起来)),但仔细琢磨,两人倒是有不少重要的共同点——“大眼睛”“娃娃脸”(小桑拍片时已经18岁,演15岁毫不违和)“Very Cute”“会弹吉他/贝司”(小桑也是业余乐队的贝斯手)。

另一方面,正因为跟本尊完全不像,小桑的演技倒更容易体现出来,除了学会左手吉他和边扭边唱歌这些基本功,他看向John的小眼神,既有对“独立特行的高年大混混”的崇拜以及“他真的愿意带我玩吗?”的紧张,又有“你这点小秘密我才懒得拆穿”的揶揄,还有点“我虽然比你小,但比你在行哦”的自信,某种程度上还是跟大家想象中的少年Paul达到了神似。

看完电影还是有点失望,感觉电影格局略小,重点放在John的狗血家庭伦理剧上,虽然早期的乐队经历有所提及(包括与Paul、George的相遇),但对于John为毛成为了“The John”这个问题并没有回答。

而给电影打了3星的我,倒是对上述问题产生了兴趣(好吧主要是对John与Paul的到底如何相爱相杀产生了兴趣),于是找来Beatles的传记看并开始正经按照专辑顺序听Beatles的音乐。 Beatles的传记中能找到的中文版,先看了《披头士——唯一正式授权传记》(by Hunter Davies,以下称“亨版”),这本由于先天性的缺陷(仅到1968年完结,虽然再版时作者又补充了大量的前言和后记),看完不过瘾,又找来《披头士:传记》(by Bob Spitz,以下称“鲍版”)看,作为一个入门菜鸟,以下就这两本中的史料聊一聊。

John与Paul

《Nowhere Boy》据说是取材于John同母异父的妹妹的回忆录《Imagine This:与John Lennon一起长大》,仅根据传记对比下John与Paul两人戏份的部分。

#两人初遇#

Quarrymen登台

电影:Paul起先在台下看Quarrymen时双手插兜,并没有吉他,但稍后被Ivan Vaughan引荐给John时,又突然背了一把吉他在身上,两人聊了没几句,Paul就弹唱了一首《Twenty Flight Rock》,一曲弹完,发现John不予置评,担心被嫌弃年纪太小赶忙说“我还会唱Little Richard”就被John以我们还要排练为由打断了,然后大家就道别。 (顺便一提,小桑这段Twenty Flight Rock听着很像他自己唱的,但实际上是片子中扮演George的Sam Bell唱的,吉他也是别人谈的,小桑这段其实是对口型+对手型= =

两人初遇

传记:两本传记都提到,Paul自带吉他,唱了不止《Twenty Flight Rock》,还唱了《Be-Bop-A-Lula》,也(如愿)唱了小理查德的《Tutti Frutti》《Good Golly,Miss Molly》《Long Tall Sally》等,一段持续十多分钟的汇编表演。——弹唱这么多首,不可能是用右手吉他嘛。但他明明又是被Ivan以“Pick up girls”为由说服去义卖会看演出的,怎么会有意识地自带吉他呢?

根据Paul本尊的口述(口述太多次,其中的一个说法),他貌似是“现场给一把吉他换弦调音,改装成了左手吉他”——但很可疑的是,他都没提前带自己的吉他,难道还会提前自备改装工具?在教区义卖会这种地方,也不像是会准备好吉他改装工具的吧?

另外在网上看到来源可疑的爆料,说Paul当天并没有自带吉他,也没改装,用John的右手吉他只弹了《Twenty Flight Rock》,然后说“我还会弹钢琴”,又弹了几首传统钢琴曲。 ——Paul有没有带吉他,这也能成为一个问题!看来大家都挺闲的

顺便一提,关于Paul最早在台下看到John时John正在唱的那首歌,电影里是《Maggie May》,但有说是《Be-Bop-A-Luna》(John),也有说是《Come Go With Me》(Paul)…… 以及,电影里那个教区义卖会的演出好像是Quarrymen的首次登台演出,但实际上Quarrymen在前一年(1956)就成立并开始表演了。

还有,所有传记都提到Paul当天穿的是件白色运动服,电影里却变成了白色小西装,还别了朵康乃馨——难道是因为小桑太Skinny穿运动服不好看?

#Paul教John弹琴#

电影:在“初遇”(1957/7/6)一幕发生后,紧接着就是Paul去Mimi家找John练琴,但从人物的衣服变化可以看出,那时已经至少是深秋了(Paul穿了件臃肿的大衣),中间几个月直接略过……

Paul教John弹《Blue Moon》的吉他和弦:这是A,但要从D开始,然后是E小调,不对,是B小调,再是G,再到A,然后从头开始,B小调到G……(很短但很有爱的一段,还见缝插针塞了“戴大黑框眼镜=Buddy Holly Look”的梗)两人发出的声音打扰了Mimi看书,被赶去了门廊,Paul还厚脸皮地呛了句:“这里音效更好,谢谢。”

卧室教琴

传记:关于Paul答应加入Quarrymen的时间众说纷纭,有说是见面的第二天,有说是一个星期后,又有说是Paul去参加完夏令营回来,而邀请Paul的人,有说是John本人,有说是Ivan Vaughan,有说是Pete Shotton。总而言之,Paul跟John熟识起来(熟到会教John弹吉他的程度)的确是在57年秋天开学后,而那时John已经从采石河岸中学毕业进入利物浦艺术学院了。

关于教琴的地点,亨版的说法是大部分都在Paul家(他老爸上班后),George入伙后经常也在George家,唯独没有在Mimi家:

……他们不管什么时间都耗在一起。他俩都从学校跑出来,趁保罗他老爸出门工作时跑到他家,练习吉他和弦,饿了就吃煎蛋。保罗把他所有的和弦技巧全部示范给约翰看。约翰从他母亲朱莉娅那里学来的班卓琴和弦则毫无用武之地。由于保罗是左撇子,他向约翰示范过该怎么弹之后,约翰回家得照着镜子反过来找到正确的方式,再自行演练多次。 (在勉为其难答应让George也加入Quarrymen后)“我们常常跑出学校到处游荡,然后下午就到乔治他家打发时间。” ……咪咪则是一定不会让任何玩摇滚的不良少年进到她家的。咪咪说:“保罗常会来我家门前,把他的自行车靠在篱笆上,傻乎乎地打量着我说,咪咪你好,我可以进屋里去吗?我斩钉截铁地说,当然不行,你想都别想。”

而在鲍版中(以及Paul的一些回忆录中)Mimi家John卧室的独处时光还是蛮多的:

两个男孩几乎每天都在一起共处一段时间,讨论音乐方面的话题。通常,放学后或是放假时,约翰会请保罗到沃尔顿自己的家里来,两人躲在约翰那间小小的卧室,抽烟,听音乐。逃开了咪咪阿姨的监视,他们会盘腿坐在床上,写下各自记下的歌词片段,试图连缀出整首歌完整的歌词,或者在一起练习一段和弦,扩充他们那小小的常备曲库。“我们常常花好几个小时在一起听那些我们崇拜的歌星的歌,”约翰回忆道。我们坐在一起,那么的专心致志,满心热情,唱片放完的时候,我们就开始模仿那里传出来的声音,”保罗则说,“只是胡乱瞎弹”;他们尝试着用最少的和弦和最简单的技巧来模仿这些歌曲。

#Paul的first gig#

电影:在Paul第一次参与Quarrymen表演时,John特意留了一段让Paul独奏,向观众介绍时半恭维半调侃地称他为“Paul McCharmly”,Paul一脸flattered地接受了,然后自信地表演了段吉他器乐曲《Movin' and Groovin'》。(刚在非常早期(队名还叫“Beatals”)的一个录音带中发现就有这首器乐曲) 传记:亨版对Paul的首秀语焉不详,但鲍版却有生动的描写: Quarrymen的确安排了一首专门表现Paul才华的《Guitar Boogie Shuffle》,并且中间让他来段吉他solo,但Paul一紧张搞砸了,solo弹成了杂音。

保罗只有默默后退几步,试图让自己的身体消失在韩顿与莱恩·加里之间的缝隙之中。以“采石人”为骄傲的约翰在那个时刻简直惊呆了。通常来讲,这样的大事故准会当场招来他匕首般怨恨厌恶的一瞥——也许还要更糟呢。“我当时以为他一定是快要发火了,”韩顿说。但是保罗那可怜、求恕的目光使他咽下了怒火。“保罗·麦卡特尼——他平时是多么自信,多么自大,多么优雅的一个人啊,如果你想恨他,都会感觉内心不安的——可是如今却这么可怜巴巴的。突然,约翰大笑起来,乐得差点尿裤子。”

#最早的创作#

亨版提到,在那场失败的首演后,Paul就把自己原创的几首曲子弹给John听,第一首就是《I Lost My Little Girl》(John在69年唱过一版,即兴得蛮高大上),“为了不想表现得比保罗差,约翰也立刻开始自己写曲子。” 在电影中(以及各类记载中)John第一首可称之为song的原创,则是《Hello Little Girl》(多么直白毫无心机的跟风之作!)(日后两人这种“唱和之作”蛮多的,比如根据印度大师的一次演讲,Paul写了首《Mother Nature's Son》,John写了首《Child of Nature》,日后却完全改了歌词,变成了《Jealous Guy》),电影中甚至安排在Julia出车祸的那一天,John正好在Paul家弹唱这首歌,Paul坐在壁炉边眼带笑意地看着他(John唱“Little Girllllllll”的那个拖鼻音真的很好笑),旁边开着录音机(John说服艺术学院购买又挪为私用的一架)录带子。 在某篇电影主创(导演Sam Taylor-Wood、编剧Matt Greenhalgh 、音乐总监Ian Neil)谈论电影选曲的文章中,编剧提到《Hello Little Girl》这一幕,

John's first track, ever written. Imagine being in that room when he played it to Paul for the first time? There's that re-occurring undercurrent of longing and neediness which is fascinating. “这可是John人生中写出的第一首歌。只要想象一下在屋子里他第一次弹给Paul听的场景,要是能重现出他内心深藏的对爱的渴求,该是多么的美好啊。”

#Julia去世后#

电影:在气氛沉闷的家庭追悼会上(顺便一提,Julia是在1958/7/15去世的,电影中不知为毛大家都穿着厚大衣),Paul在拨弄Julia的班卓琴,John突然大发脾气,抢过琴扔掉并开始暴走,Paul追出去,说“你想打我是吗?”,John还真就一拳把他打趴在地上,看到Paul被自己打得嘴角出血了,又立马醒悟过来开始道歉,一把拉起Paul狠狠地抱住哭喊道“我才刚刚开始了解她啊!”倒霉催的Paul还要一边给自己擦血一边安慰John。 没过多久Quarrymen自费去录demo,唱起《In Spite of All The Danger》,John在“I’ll do anything for you, anything you want me to, if you be true to me”的歌声中怀念Julia。

打人就打脸

录制《In Spite of All The Danger》

传记:并没提到“葬礼当天”这么细节的事,亨版中简单地写道“约翰母亲的死让他和保罗的关系更加亲近,因为他们现在又有共同的体验了。” 鲍版则认为虽然有Paul的陪伴,但John度过了相当长一段“狂暴抑郁”的时期,一直消沉到58年年底,“连Paul也无法填补这样的空缺”,直到跟Cynthia交往让他重拾自信。

跟电影里John在Paul肩头哭过后回到屋里马上就振作吼出“都TM别哭了,我们可是要搞摇滚乐的!”(然后大家都带着鼻涕笑了)比起来,John本尊其实一度在乐队的事务上很消沉,那时乐队除了他们三个,其他人都散得差不多了,也不能再叫Quarrymen了(因为他们与采石河岸中学全都没关系了),演出稀稀拉拉,也没排练的热情,甚至George一度偷偷加入另一个乐队。直到年1959年8月在Casbah Club的表演才让他们重拾音乐上的自信。

看到电影结尾很难不对《In Spite of All The Danger》印象深刻——歌挺好听(虽然鲍版评价“是一首平庸的doo-wop歌曲”),三个小演员的表演和声音也都神还原!配上John对Julia的回忆杀画面还蛮有蛋蛋的虐感——结果一查wiki,这首歌并不是John写的,却是Paul和George写的(Paul的回忆录又说其实是他一人写的,George只是编了吉他和弦,那时根本不懂著作权署名,所以署了他和George两人的名字),而且也不是在Julia死后录制的,恰恰是在她死的前三天。——导演的移花接木就把一首Paul的小情歌变成了John的追忆母亲之歌……

于是我蛮想知道Paul本尊有没有看过这电影,有没有看到这个结尾,查了一下相关的报道(关于Sir Paul如何评价《Nowhere Boy》),Paul似乎并没看电影,仅是前期看过剧本以及“I heard I’m OK in it”,他关心的问题则是—— “John可从没揍过我!”【哈哈哈哈哈 “演我的演员比John矮小!我明明跟John一个型号,拜托!”【哈哈哈哈哈【其实小桑并不矮(179),比Paul本人(178)还高点,但架不住Aaron Johnson 180啊!

关于这个群众喜闻乐见的“打人就打脸”的戏,猪脚Aaron Johnson发表了(邪恶的)高见: “我猜(Lennon)当时一定是想(和McCartney)打一架的,不是吗?如果电影要把这个情绪表达清楚的话……他妈妈就这么突然离世,他又愤怒又痛苦,恨不得怪罪到周围每个人每件事上——那么谁能比Paul更适合被他揍一顿呢?”【←喂喂

#嫉妒#

John与Paul本尊之间你嫉妒我我嫉妒你的狗血事,估计五天五夜都讲不完,嫉妒对于这俩就是家常便饭,a sort of TRUE LOVE。

电影中两人虽然戏份不多,但关于John嫉妒Paul也略微着墨。除了对Paul台上容易抢自己风头的小调侃,以及Paul对他后台生活指手画脚的小不满,嫉妒的点还在于John对Julia的恋母情节: 在Julia为John举办的生日party上,John看到Paul对着Julia弹了一首《Love me Tender》:“For my darlin' I love you, and I always will”(顺便一提,根据片尾credit,这段的vocal也是Sam Bell,小桑仍然对口型) Julia听得很开心很感动,说“这是唱给你母亲的,对吗?” John却在一边中二地呛声“他妈得了癌症,所以你(不得已离开我)的原因呢?” 然后Julia很尴尬的起身离开,Paul对他翻了个白眼“Nice。”

不一会儿大家怂恿John发表生日演讲,讲完后John看到Julia又在跟Paul交头接耳地嬉笑(其实两人应该是交换关于John的笑话),于是又中二地专门去逼问Julia“我爸爸去哪儿了?”然后引出一大段狗血。

可能是连John也意识到,他母亲具有“可以跟一切雄性生物调情”“可以被轻易取悦”的技能,即使他也知道Paul对Julia亲近仅仅是因为Julia是他妈。但是人不中二枉少年,John就是莫名其妙吃了这些飞醋。

与电影中腼腆懂事、有点少年老成的性格表现不同,那时的Paul本尊在嫉妒方面也是不逞多让的。电影中没有提及但那些情节发生的同一时期,John进入艺术学院结识了重要的朋友Stuart Sutcliffe(后来60年初成了乐队的贝斯手),引发了Paul持续好几年的嫉妒(嫉妒Stu的“艺术家”范对John的影响力),直到61年Stu离队才告终。

“核心朋友圈”中,被嫉妒的Stu还不是一个人,电影结束于John即将启程去汉堡,其实在去汉堡前(1960年8月)他们刚刚招募了一个技术不怎么样、但长相极为帅气的鼓手Pete Best,随着后来乐队声名鹊起,Pete Best作为最帅鼓手也吸引了大量女歌迷的关注(而这本来是Paul的专利),于是Paul也不得不嫉妒了!直到62年8月他们粗暴地把Pete踢出队。

承受过Paul嫉妒之火的两人结局蛮杯具——Stuart没过多久英年早逝、Pete因被驱逐出团大受打击,混迹过一些失败乐团后一度放弃打鼓过起了普通人的生活(20多年后才重回演艺界)——对比Beatles后来的如日中天,再看看ex队员的结局,无法不感觉微妙啊!

看了书中关于“嫉妒”的种种,回头再看看《In Spite of All The Danger》里的副歌歌词“I’ll look after you like I never done before, I’ll keep all the other from knock on your door”,就有点细思极恐了。

 短评

What a messed up early life. It wasn't easy for him.

8分钟前
  • 疾走
  • 力荐

演MACCA的也太正太了吧 不过还是本尊更萌 鉴定完毕

10分钟前
  • 金色面包机
  • 推荐

一个不寻常英国少年的寻常青春。三星半

11分钟前
  • 亵渎电影
  • 推荐

导演,你能让列侬他妈能表现得稍微收敛点吗,好几次都以为列侬跟他妈要来一发了,吓死观众了好不。

12分钟前
  • 陈哈
  • 推荐

我这邪恶的小人儿,一次次的以为他们要母子乱伦来着-0-。。。。

17分钟前
  • Mlle. K.
  • 推荐

蛮可爱的w

18分钟前
  • Y
  • 推荐

现在这帮孩子都他吗怎么了啊,都这么缺少母爱吗!..掀桌!..早晚离!(俺说的是男主的私生活...)

23分钟前
  • 彌張
  • 推荐

几乎每一个伟大的人所投射的都是残破的影子

26分钟前
  • Z1d3x
  • 还行

演列侬显得太肌肉,演保罗又显得太单薄。其实完全可以抛开传记片演一个摇滚男孩成长的青春故事。对披头士感情太深的人应该很难接受这几个小孩对他们的诠释。

31分钟前
  • 邓若虚
  • 还行

我看他就想着Kick-Ass…… 咋办吧

36分钟前
  • v蜂蜜
  • 还行

谁说这是腐片来着 麦卡尼的选角也太矬了 不过列侬身材不错

39分钟前
  • 薇记和风韭菜饺
  • 还行

三星电影 第四颗星给小帅哥

43分钟前
  • roro520121
  • 推荐

该叫“少男列侬秘史”

44分钟前
  • 贾小宁
  • 还行

Superb on big screen. This film's got everything right - script, acting, score, camera work, you name it.

49分钟前
  • vin
  • 推荐

中规中矩的传统叙事流程,困境-希望-压力-和解-转折-希望,亚伦·约翰逊的列侬完全没有桑斯特的保罗亮眼,前半段比后半段有意思。但是这个故事就拍成摇滚青年成长史不好吗?非要往Beatles身上靠,反而容易被拿来比较,一比就出问题。三星半。

50分钟前
  • 鬼腳七
  • 还行

约翰列侬

54分钟前
  • 七颗子弹
  • 还行

基本忠于事实,不错的电影,期待OST。ps:TS怎么有点儿残的趋势?AaronJohnson比在海扁王里演的好,他原来就是这片子的女导演订了婚!原来演Julia的Anne-Marie Duff是McAvoy的老婆大人。这片子真多八卦。==

59分钟前
  • Hey Johnny
  • 推荐

音乐很赞~就是短得难以置信。演paul的那个孩子是谁啊,好眼熟!@HK kurbrick百老汇电影中心

60分钟前
  • 小锡兵
  • 还行

英国人洒起狗血来也是鲜血淋漓。

1小时前
  • 麦兽兽
  • 推荐

“ John,我们的乐队?有名字吗?”“ 当然有,The Beatles!”

1小时前
  • Q。
  • 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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