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父之名

短剧大陆2024

主演:许卫国

导演:内详

 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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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4-03 12:27

详细剧情

海国六十年,十大敌国入侵,危机之际海国第一战神武安君,横空出世,以一己之力连斩十大战神,屠敌百万,一战封神,却没人知道,在他浴血奋战之际,他远在金海的妻子重病缠身,久治不愈,最终病发身亡,留下独女许彤孤苦伶仃,此战过后,天下大定,武安君封刀退隐,从此消失在世人眼中。十五年后许卫国自己开起了烧烤店,这时一个美女自己在这喝闷酒,却不想被后面的歹人起了非分之想,这时许卫国站了出来....

 长篇影评

 1 ) 我看《以父之名》——一个法律人的凌乱表述

首先破题,谈点与法律关系不大的问题。以父之名,“父”在我的眼里至少有两个含义。第一个是父亲。电影里的父亲给我的印象有足够深。刚开始因为儿子被共和军误会而匆匆赶去营救,手举白手绢从警察一边颤巍巍有些哆嗦地走到另一边,为的是营救他那不成器的儿子,我看到的是亲情。而当他得知儿子偷窃,他甚至都不愿意理睬他的儿子,我看到这是一个正直的父亲。而在被警方逮捕之后,从拘留、审讯一直到法庭判刑的过程中,他都是最镇定最临危不乱的,身处同样的险境但他还在鼓励着每一个人,这是一种坚强。而当他被判入狱,在狱中受尽欺凌却不愿跟共和军合作,依然坚信自己会被平反。他做事一直都有自己的原则,面临困境也不妥协,这是操持。而当他最后终于衰老,面对死亡而害怕,流露出最真实的人之常情时,我不由得对这位父亲油然而生一种崇敬。“父”的第二层意思是上帝,至少我这样认为。普通法系国家从中世纪的漫长教会神权统治下发展过来,其人民的法律信仰与其说是对法律,倒不如说是对上帝的信仰与期待。所以,当父亲被判入狱后,受到法律如此不公正的待遇之后,你可以看到他仍然很虔诚地在祈祷。他相信上帝会睁开眼睛,所以他仍然走了常态的上诉路径而不是跟随激进分子的步伐。我没有资格说哪条道路更有效,甚至对于大多数中国人而言,他们可能会认为后者更为有效(毕竟中国近代史就民众而言更大意义上是一部抗争史),但是我想说,在受到如此不公待遇之后仍然对于法律(或言上帝,因为我认为是上帝赋予了法律神圣性)有如此信服与坚持,这才是一个法治传统根深蒂固的表现。法治传统不在有多漫长的历史,而在于人们面临绝境是采取何种方式救赎自我。法治在于人心。
好了,下面要说的是无聊的话题。
一、人权。从启蒙思想家们提出“天赋人权”的时代起,如果有人统计每个时代最常被提及的字眼,我敢说,人权必然高居前列,即便中间我们经历了太多战争目睹了太多对人权的践踏。但是,我同时也想说,人权从它诞生那天起,注定了它只是社会科学家们思想激荡的玩物、社会活动家们忽悠民众的幌子。不管是“天赋人权”还是“以人为本”,美好憧憬下的现实是人权被蔑视被践踏的现实。即使是常态的宪法秩序下,基本人权也时不时地遭到手握强权者的蔑视(当然他们蔑视的不止人权)。因此,在本片中,我们可以看到,在战争、动乱这样的紧急状态下,呼吁人权是多么自欺欺人。生存是最基本的需求,因此,当生存受到威胁时,谈论人权是一件奢侈的事情。这是“涸辙之鲋”的道理,不消细说。所以,别拿人权太当回事,知道有这么个口号也就可以了。
二、群众。群众的眼睛从来不是雪亮的,所以,我们可以看到很多冤案在群情激昂中发生了。佘祥林案是个例子,不用再作列举。当然,有人会把这归结为我国法制不完善的结果。那么,在这个片子里,我们可以看到,法治再发达的国家都会发生同样的冤案。所以,我觉得群众都是瞎子,历史或者说时间才会彰显真相。当然,不得不提的是跟群众有关的民主制。自从苏格拉底自鸩之后,民主一直备受争议。这是一直讨论的民主的暴政问题,不想多提。所以,我相信那句话,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中。真相也一样。还要说一句,我们同样不可以因噎废食,毕竟,这么多年过去了时代的巨轮还是呼啦啦一直向前转着。
三、律师。律师是中性的,我一直都是这样认为。他可以代言正义,也可以为见不得光的阴暗面代言。不要去质疑律师这个行业。我们要唾弃的是某个群体卑微的可鄙的灵魂。但是,你能肯定自己一定会如何一定不会如何吗?我是不敢的。
四、警察。行政权是个强大的东西。而当行政权赋予了手握大棒的警察的时候,它显得格外狰狞。而这个时候,处在它对立面的私权利往往是手无寸铁无法与之相抗的。私权利也很强大,可惜他没有大棒棒。保护私权利的宪法据说是最强大的,可惜它好像也没有大棒的。最好有根链子锁着那些握着大棒的手,不过好像那根链子的另一头是在行政机关自己手里的。说白了,管它合不合法先关你个十年八年的你爱上诉上诉去吧。先想清楚自己有几个十年八年,这叫三思而后行。所以,出头椽子不是人人都当得的。
那么,我看完了这个电影,觉得自己很绝望很弱小很微不足道。

 2 ) 观电影《因父之名》后的几点反思

电影《因父之名》(In The Name Of The Father)后的几点反思

   这是英国当代历史上,最为可耻一出司法丑剧,重重黑幕之下遮掩着掩盖着所谓民主制度下的虚伪和对人性的压榨。一个浪荡的爱尔兰穷小子,蒙冤入狱,在英格兰的铁窗下一呆就是十五年,和他一起获罪的还有他的父亲,一位安分守己的老人,但为了能够更好的保护他的儿子,他也自愿走进监狱,即便到了临终前,还在为洗刷儿子的冤案而操劳着。

   本片虽然与大家熟知的《肖什克的救赎》题材相近,但由于《因父之名》由真实的历史事实改编而来,且与轰轰烈烈的北爱独立运动密切相关,因而更具历史感和震慑力。

   这部片获1994年德国柏林电影节金熊奖,在西方人眼中,它所揭露的黑幕无疑是令人震惊的,结合去年闹得沸沸扬扬的驻伊、阿富汗美军虐囚事件、黑狱事件以及美国国内的窃听事件等一系列热点问题,这部片中所揭露的强力部门对人权的野蛮践踏着实令人深思。

   而在中国人眼中,我们能够看到什么?

   首先,是北爱的独立运动,影片的开头便是爱尔兰动荡的街头,骚乱的人群与武装到牙齿的警察激烈的对峙着。闹独立,这是一个令中国人非常敏感的字眼儿,几乎是全民对此保持着血脉偾张德状态,反独和抗日的言论一样,充斥着网络各个论坛之上,游行示威等也都有过发生。这种情况下,个人的言行上的不慎,很容易将他推向人民公敌的位置,在不杀之不足以平民愤的情况下,司法的独立与公正,人权的保障都显得有些弱不禁风。社会舆论的确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可当舆论可以决定人生死的时候,悲剧便要发生了。

   电影中的英国司法制度纵然黑暗,可无论怎样,受害者也始终坚持按照司法程序,以法律为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而我们的民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最先想到的可能是“里面有没有人”,有没有所谓的“青天大老爷”替自己说话。实际情况也往往是这样的案例,行政部门、强力机构使用不正当的手段侵害了老百姓的某种权益,后者告官无门,要么吃哑巴亏,要么捅到媒体,被曝光后引起某相关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作出批示,要求妥善处理。这样的步骤极不正常但却早已被习以为常。

   我们平静地窝在家中的沙发坑里,看着新闻,对美国的政坛、欧洲政坛、台湾政坛等上演的各种闹剧指指点点之后,有没有想过站在人家的角度上看咱们自家的院子是什么的样子?百姓的言论真的得到了表述了?司法的公正真正得到执行了么?行政和立法真正做到分离了么?我的政府官员真正被监督了么?舆论的导向真的全都代表着正义么?无钱无势的人们的权益真的被维护了么?

   《因父之名》是西方对自身司法体制的一次自省,也是我们审视自身的一面镜子。


   

 3 ) 躲在人群中的你,反省了吗?

看这部电影,我几度颤抖,为乱世中恶劣的生存环境,为弱势群体不能自主的命运,为小民族的屈辱,为Conlon父母的不放弃,为Joe在狱中的生命不止斗争不止,为Peirce的伸张正义。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却比纪录片更直击心灵,因为它立足于大时代中的小人物,因为它于个人感情中抽象出了高尚的价值观。
然而,仅仅揭露黑幕,或谴责权力滥用,呼唤公正,则看轻了该片的价值。正如Mrs.Peirce最后的控诉所说,这场司法黑幕是“by a nation that was baying for blood”,那是一个时代的错,既包括做假者警察,也包括仲裁者法庭,更包括声援者陪审团及他们所代表的激愤的怀有民族芥蒂的大众。这冲突其实不是小百姓和权力机关之间的,而是北爱尔兰人和英国人之间的,无业游民和正当职业者之间的,是大众的声浪造就了这场冤案。多数面前,少数永远是弱势的。十几年后,动乱过去,人心安定,正义成为主旋律时,大众又成了追求真相的斗士,而当年仅仅作为执行者的警察则要背负一个时代的错,此刻的Mr.Dixon同样是少数的弱势,让人心酸。
这个社会上几千年来,从来都是多数人随波逐流,像Gerry一样恨着放弃,像狱中的英国佬一样自以为合理地欺负爱尔兰人,像剧中大众一样先声援制裁后声援翻案,掩盖真相的警察不过是时代的刽子手,我们要批判的不只是司法黑幕!为什么片名叫作《In the name of the father》?因为任何一个时代都不缺少人云亦云者,而更需要能够坚持信念的勇士,剧中真正做到这一点的仅仅是Conlon老爹一人,他始终没有放弃,也正因为如此,得到了Mrs.Peirce的帮助,赢得了平反。
看到一些人总是借一切机会批判时局,我真的从心底纳闷,如果当真这么多人都能昂起头挺直膝盖骄傲地鄙视那些无良的蛀虫,社会何能到这步田地。其实都用不着斗争,只要每个人都把自己简单的工作做得问心无愧,办事不取旁门左道,大环境就能清明一大截。写历史的也许不是人民,但创造历史的一定是人民。躲在人群中的你,只不过是虚伪地跟着大家呼唤正义,只不过是胆小地发泄自己的不满,只不过是有失公允地把错误栽给几个出风头者,却在行动中迎合不正当规则,认同扭曲的价值观,是典型言行不一的伪君子!可笑的是,还能为自己的虚伪找到借口,大言不惭地说自己是弱势群体,改变不了什么。可是,和多数人一样苟且着,算哪门子弱势?你只有站出来坚持自己的正义,才是弱势,才有资格斥责多数!
我真心地希望,所有嘴上是非分明的人,能时刻检视自己是否言行一致,能在选择时遵从正确的价值观,而非万般无奈地屈服于大势。不行动者永远保留对行动者的评论权,但只是说说说,甚至不如行动者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有勇气。不要再嘲笑理想主义者幼稚,不实际,杯水车薪了吧,真正可耻的恰恰是“愿世界在我死后垮掉”的想法。不要再事后诸葛地指责别人的过错了吧,想想你是否追逐过拜金的时尚,是否羡慕过他人生来就有富贵,是否轻视过追求真理不在乎穷酸的学者,是否对残障人士少数民族有过一丝关爱。

 4 ) 信仰法律,还是信仰丛林法则?

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一直就是生物界的生存铁律:因为资源有限,不是每个个体都有机会生存,因此必须以命相搏来争取生存的权利;
而法律则是因智慧的人类有能力向自然索取更多资源,从而看到了人人都能生存(甚至生存的更惬意)的希望,为避免残酷的生存竞争、实现人人平等生存而制定的规则。
丛林法则是自然历史冷冰冰的现实,而法律则是经历过残酷的丛林生活人类美好的理想。

事实上,人类发展正处于这样一个尴尬的阶段:
人类虽然已经创造了巨大物质财富,理论上人人都能自由的生存。但大概由于人类的贪婪或别的原因,土地、资源等等物质财富分配极为不均。信仰法律的人常常发现法律未必能像冠冕堂皇的说法描述的那样,带给他们公正。反而是丛林法则的野蛮力量依然发挥着不可忽视、甚至是决定性的作用。而本片中强大的野蛮力量正是以noble精神著称的英国人。

北爱的动荡到前年才算真正结束,短说也有30多年了。那里既有被定义为恐怖组织,擅长爆破、暗杀的爱尔兰共和军,也有信仰非暴力的虔诚的天主教徒。而影片中这两类人物形成鲜明对比:
主人公的父亲康龙就是一个虔诚的天主教徒。他在狱中处处退让,从不得罪人,却坚持和律师合作,对通过法律途径洗刷冤情抱以难以置信的信仰,虽然最后冤死狱中,却为他儿子赢得了最终的自由和迟来公正。
而同样在狱中的共和军领袖乔麦肯杜,是另外一类人,他绝不把命运寄托给法律和他人,他信仰强者生存的丛林法则。入狱前,他用暴力对抗暴力,带领共和军抵抗英军;入狱后,他用强硬的态度为爱尔兰人赢得了在公共场合就餐、以及不受英国犯人欺辱的权利----而这些本是法律应该却没有做到的。

信仰丛林法则的乔可谓快意人生,而信仰法律的康龙虽然没等到洗冤的那一天,虽然蓄谋诬陷的英国警察仍然逍遥法外,但从他们各自的角度,两人总算各得其所。

苏格拉底蒙冤入狱,却不肯越狱,理由是:一旦越狱就真的违法了。也许只有完全信仰法律,才能让法律更值得信仰。但是对于只有短短几十年的人生,对于生在中国这样一个国家中有如草芥的百姓,教导他们去全身心信仰法律未免太过酸腐,太过不负责任。影片虽然以法律的胜利作为结束,我却想提醒被当作傻逼、当作绵羊驯养了几十年的中国观众,别忘了我们其实置身丛林中。

 5 ) IRA和其他

    去年底某夜看完《因父之名》(In the Name of the Father),在《You made me the thief of your heart》钢琴声响起时眼泪如约而至。别的感人的地方我就不重复了,查了些资料,觉得补充一些其他方面的东西对于理解剧情有好处。

    IRA,爱尔兰共和军,虽然这一名称早在19世纪就已经出现,但片中的IRA主要指1972年成立的Provisional Irish Republican Army(爱尔兰共和军临时派,和宣布信仰马克思主义、放弃武装斗争的正统派相区别)。这一准军事组织的成立最初是为了保护北爱尔兰地区的罗马天主教少数派的起居安全,因为1969年到1972年该地区因政治宗教等各种因素陷入了无政府状态。另外,爱尔兰岛南北分裂是20世纪20年代的事情,在此之前都由英国(不列颠)占领(可溯源至16世纪英王亨利八世),寻求独立的运动从未停止(克伦威尔的一大“政绩”就是平定爱尔兰叛乱)。
    早在1939年,爱尔兰共和军就开始从事主要是针对军事目标的无警告爆炸活动,同时也造成大量平民伤亡,直至90年代中期。1997年IRA宣布停火,并于2005年9月完成缴械,并承诺不再使用武力作为谋求爱尔兰独立的手段。
    爱尔兰(北爱尔兰)问题的深层原因是天主教徒与新教徒之间的对立,和当今伊斯兰教徒的恐怖活动一样,出于信仰的斗争是全民的。片首贝尔法斯特街区上的冲突就清楚地表明,平民和军事人员是一体的,甚至相互熟识。之所以Conlon一家从老到小都受到不公正的宣判,也不完全是司法腐败,片中穿插了Guildford爆炸案真正的实施过程,特意露脸的做炸弹的人实际上的确年龄不大,而且很可能是一家人。

    Internment without trial,对恐怖分子可实行七天无需审讯的拘留。这是北爱尔兰自治政府和英国政府共同签署的法令,实际上片中Gerry的灾难和这一法令的实施有很大关系,如果不是刑讯逼供,Gerry也不会被迫认罪。影片既反对爱尔兰共和军使用武力(年轻的Gerard并不忌讳使用暴力,但最终被他爸转变了),也反对因“惩治恐怖分子需要”而侵犯人权。这与911之后西方媒体的主流声音是一致的,虽然,两方面的“业内人士”可能都会觉得这样不现实。

    片中真正的IRA Joe McAndrew让我无法不联想到小学课文中学过的那些中共地下工作者,特别是他用狱中“牢头”Smalls的家人生命安全威胁Smalls的办法。之所以他在狱中能如此自由,虽然也可解释为司法进步,但恐怕影片也在传达另一种信息。张国焘在他的回忆录中多次强调中共的优势在于“干部”和“组织”,我们所在的环境已经让我对此难以理解。片中对Joe的描写不含褒贬。
    
    片末出现的示威者打出的“Free The Four”的旗号以及提到的专有名词Guildford Four,正如片尾交代各人结局时所说,真有其事,在微软百科中能查到。
    
    片中检察官Gareth Peirce的扮演者Emma Thompson在93年的这部片子中戏份不多,1992年她主演的Howards End(《霍华德庄园》)为她赢得了奥斯卡最佳女演员奖,95年的李安导演的Sense and Sensibility《情感与理智》中,她作为编剧获得了奥斯卡最佳改编剧本奖,也是奥斯卡史上唯一一人同时获得表演和创作奖项的人。在04年的Harry Potter and the Prisoner of Azkaban中她出演了一名教授。
    
    片中男主角的扮演者Daniel Day-Lewis也是1988年The Unbearable Lightness of Being(《生命不可承受之轻》)的男一号。本片他的杰出表演使他得到了当年奥斯卡奖的提名,那年的获奖者是《费城故事》中的Tom Hanks。
    
    片中浓重的口音(不知道是不是爱尔兰口音)让我想起Liverpool队长Gerrard在访谈中的口音,那是完全听不懂。

 6 ) 《因父之名》——及电影后面的故事

英国电影《因父之名》讲述一个真实的故事。十年后重睹,法庭辩论一幕,仍不禁热血沸腾。
 
这个案子被称为英国司法史上黑暗的一幕。从1974年爱尔兰四青年(著名的“Guildford Four”)被捕并作为替罪羊判罪到1989年无罪释放,时隔十五年。2005年2月9日布莱尔首相向受害家庭正式道歉,又在十六年之后。
 
黑暗的背后必有黑手。《因父之名》中警方延时拘压,刑讯逼供,编造伪证,隐藏不利证据;甚至当真凶坦白后仍坚持不还人清白。法官更表现出极端的仇恨,只恨不能以叛国罪将他们施以绞刑。人性之恶不足以解释一切,人类发明的制度显示了它的漏洞,给黑手以可乘之机。即使是在近代理性发源地英国。
 
人性之恶,我们向来不逊色于英国人,而制度,所谓“法网恢恢”,网岂能没有漏洞。前有林昭张志新,今有湖北佘祥林,山西聂树斌。佘祥林在杀妻案入狱十一年后有幸等到妻子偶然归来,冤案不攻自破;聂树斌则在被枪毙十年后真凶归案才得以洗刷罪名。中国的黑手,如果不比英国的更黑,实在是并无二致。
 
假借正义之名,乃黑手惯用手法。七十年代的英国政府通过反恐怖主义法案,电影中的“Guildford Four”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被做成替罪羊的。今天的美国人重新拾起这套英国的老把戏,却愈加无赖。与美国的《爱国法案》相比,我们只好夸英国人理性了;更不要说美国政府公开支持虐待囚犯,无限期拘留了;关塔纳摩海滩,CIA的黑狱早已是公开的秘密。
  
司法不公的受害者,其遭遇却是可怕的,丧失青春的伤痛将伴随他们终生。电影故事的主人公们在十五年后一无所有,正如帮他们重获自由的Gareth Pierce所言,“他们出来以后没有钱,没有人帮助。由于缺乏信用,他们甚至开银行户头都有困难,更别说购房贷款了。他们没有归属。”更可悲的是,剑桥犯罪研究所的精神分析学家诊断,包括主人公Gerry Conlon在内的许多受害者都多少遭受了不可逆转的脑部及精神损伤,这直接伤害到他们与旁人正常相处与生活。
 
这样的遭遇最终换来的是五十万英磅的国家补偿。这是讨价还价的结果,却没有选择。
 
《因父之名》中的女律师Gareth Pierce是个执着勇敢又十分细心的人权维护者。若不是她及同行们的不懈努力,受害者或许永无见天之日。“Guildford Four”一案扬名之后,她办一个案子,人们的目光便紧随其后。如今她的视线已经盯上了关塔纳摩海滩,那个美国人无限期关押外国囚犯的地方。让我们拭目以待。
 
占着世界人口五分之一的东方国度,谁在维护他们的权益?

 短评

得知艾被取保候审时,我恰巧在看这部电影。盖瑞蒙冤入狱十五年,重获自由后,他说:我是清白的人,我因莫名之罪被囚十五年,我看着父亲冤死在英国监狱,政府仍然说他有罪,我要告诉他们,除非我父亲平反,所有蒙冤的人平反,有罪的人受制裁,否则我要斗争到底,因父之名,因真理之名。

7分钟前
  • 青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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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作为儿子,永远不能让父亲为你蒙耻;2、有天你做了父亲,永远要保护自己的儿子。片中的父亲可能是一个平庸的人,但绝对是一个伟大的父亲。

11分钟前
  • danyb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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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多年之后,一位英国的女律师才开始从头调查这件极其荒谬的冤案。这件冤案最后能否得以平反,父子能否重见生天

15分钟前
  • (๑⁼̴̀д⁼̴́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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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乱年代下的父子情同样温情,剧情冲突很足。

16分钟前
  • 半城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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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无限制脱轨后落入深渊时,已然还是被自己无数次挣脱的父母,在悬崖边上拉住我们。

20分钟前
  • Nakedsel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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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馆2014.5.24.7pm 被命名为恐怖主义的民族独立革命/战争,在当代的三种路线(嬉皮乌托邦的逃避、纵火的暴力、制度内解决),选择性表述后被转化为一个司法问题,以一个父子情感弥合(道德理念继承)的叙事呈现。较成功的把敏感政治问题商业化。三星四星间。

23分钟前
  • xīn
  • 还行

政治与亲情,一个男人的成长

24分钟前
  • 九尾黑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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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子部分拍得尚且合格,但不算出彩。而司法部分则实在难以感染我等见怪不怪的天朝人...

28分钟前
  • 太阳的倒影
  • 还行

一看父子的我肯定掉眼泪

32分钟前
  • 艾芙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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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墙上贴满了Sex Pistols的海报,Gerry是个有血有肉的爱尔兰嬉皮男青年

37分钟前
  • Doublebit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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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演對於情節和線條顯然有極強的駕馭能力。他十分有技巧地把英愛衝突的背景、警方的黑暗腐敗、獄方的慘絕人性,和主人公的經歷際遇編織在一起,清楚地展現了這樣的背景,如何影響了一個普通人的成長,如何影響了一對普通父子的情感心路。但是,導演也在另一層面上,對於人性,揭示給我們更深層的思考。

38分钟前
  • mingjoy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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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歹英国人民还能上街游行示威...

40分钟前
  • 芥末蘸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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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93年的《因父之名》里,我看到了未来影像的影子:有1994年美国出品的《肖申克的救赎》里的狱友联盟;有2006年印度制作的《芭萨提的颜色》里的放荡不羁青年却被政府无情的陷害,有2013年韩国上映的《辩护人》里的为屈打成招的无辜者申冤终获胜利的场面,……父亲惨死、盖瑞平反后我的眼泪夺眶而出。

42分钟前
  • Panda的影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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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the name of father! 经典的电影!伟大的父爱!可恶的英格兰政府!我泣不成声……正义需要勇敢执着的人伸张!

43分钟前
  • 海棠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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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想象中感人,不过你如果恰巧也看过看得见风景的房间和血色将至,那么就会明白Daniel Day-Lewis的演技有多强大了。Emma Thompson也很强大。

46分钟前
  • 盲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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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意义大于艺术价值。DDL的演技此片中并不突出,Emma则着实厉害。

50分钟前
  • 艾小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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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动荡不安,可是父亲的爱却很安稳

52分钟前
  • 可缓缓归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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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处都有黑暗,希望有一点中国电影可以拍政治题材

57分钟前
  • 红色的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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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看 最让我难受的是父子情 艾玛汤普森代表的勇敢善良的知识分子阶级 父亲的被欺压软弱善良的阶级 主人公那一代的血性与自我调侃 交织在一起彼此救助 其实可以拍得更好 不矫情 这种事情还在发生我们却不知道

59分钟前
  • 哭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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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感人的父子情.那个女律师更不能被我们所遗忘.在一切有冤假的地方.我们要战斗.

1小时前
  • 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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