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梅岗往事
<<杀死一只知更鸟>>以一个女孩子年老后的口吻来回忆童年往事,不用去关任何关于电影的话题,主演也好,剧本来源也罢,我只想说我喜欢它,即使它是那么的绵长,长的像我的童年.
梅岗小镇在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简单而僻静,那里的人们生活质朴.有好人同样充斥的罪恶,而我们的主角们是一帮天真的孩子.哥哥杰布和妹妹小史,妹妹史科特更像是一个假小子,有一天暑假到姑妈家小住的弟尔加入了他们,于是本来就好奇好动的孩子们开始了他们的冒险.镜头以孩子的视角让我们跟随着孩子们的惊险回到自己的童年,是那么的温馨.他们一起跑去房子附近的一所怪房子,比看谁的胆子更大,他们一起想去看看那个被大人们说成是疯子的布雷,只听说他只有晚上出来,孩子白天怎么会见到,究竟怎样谁也不知道.我们的心也一再随着被惊吓之后狂奔的孩子们跳动加速,慌忙之中的杰布连裤子都弄丢了,却为了不让爸爸打自己冒险去取回,和自己的童年是那么的相象.
这一切还是不够的,在弟尔的建议下他们来到了爸爸工作的法庭,并看到了爸爸为黑人汤姆辩护.在一个种族歧视的年代,爸爸的举动带来了黑人的尊重,自然还有白人的唾弃.法庭上,原告的父女俩的辩护漏洞百出,父亲的反驳是那么的有力,可是种族歧视还是让评审团任宣布了汤姆的罪行!究竟受害的姑娘是被谁强奸的,我们也是不清楚,但你可以说是她那禽兽一样的父亲做的,但白人女人喜欢上一个善良,有同情心的黑人小伙是多么大的羞耻!天呢,鬼知道.
父亲的权威,父亲的高大,父亲的正义都在小孩子眼里根深蒂固,当然还有父亲尊严被坏人侵犯时,小孩子的无奈和害怕,可父亲让孩子学会了什么是宽容和忍让,就像父亲教育女儿不要在学校里和别人打架一样.以孩子们的视角,对于探险的那晚的黑影是谁?杰布拿回裤子的时候,谁叠好的?开枪在菜园打死的小偷是谁?究竟是谁强奸了姑娘?坏人是怎么被杀死的?我们不清楚,也许凭直觉,你说你知道了,但究竟真相是什么,我们永远不会知道.
对于片名<<杀死一只知更鸟>>我很喜欢,知更鸟是一种只会为人们唱出心中最美歌曲的鸟儿,它不会对人类有任何的危害,不会吃人们的粮食,不会给人们带来危害,它是美好事物的象征,就像影片中那个善良的黑人汤姆一样,因为他的善良和种族歧视让这个看不到丝毫希望的年轻人选择了逃跑,选择了自杀.一件美好的东西就这样毁灭了,就像杀死了一只可爱的知更鸟.
最后坏人袭击万圣节回家的孩子,是单纯的和小孩子一样的布雷救了杰布和小史,那个只在晚上才出来活动被所有人视为疯子,一心想杀死自己父母的布雷救了两个孩子,把坏人送进了地狱.一抱还一抱!最后哥哥昏迷中,妹妹送布雷回到那个曾经只有冒险才会去的怪房子,她不再想着往里偷窥.因为里面住着的是善良!
父亲就在最后依旧正直的像一根箭,但是身边还有一个同样善良的警长.回到开始的树洞和片头,那两个肥皂娃娃,那个钟表,那把刀子都是善良的布雷特意给孩子们的,当然还有两个孩子的生命!而像布雷一样善良,美好的人同样被社会毁了,而他不过只是弱智而已,或者是反映迟钝而已!又一只知更鸟被残杀了一半,我也只能那么说.
往事依旧,像你的,也像我的,在属于我们童年的梅岗小镇!此刻我好象回家......
2 ) 关于结尾的法律精神
我很喜欢《杀死一只知更鸟》的结局。歌颂职业道德的片子大把,所以Atticus替黑人辩护、在误以为是他的儿子杀死了歹徒时坚持将他送上法庭......这些情节很感人却不足为奇,只是最后,当他知道杀死歹徒的真正“凶手”是Boo时,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隐瞒真相。作为一名律师,如何在遵守现有法律规则和以本能的品德对于善的维护之间做出取舍,才是他的智慧所在。一个漠视规则的人不会懂得真正的民主与自由,一个视规则为圣经的人会陷入一元化的危险思维之中。
3 ) 杀死一只知更鸟
整部电影的色调非常暗,加以安静的黑夜中的各种声音,常常让我不敢呼吸,心跳加速。在这样一种精神高度紧张的状态下,我看到了一个故事:
在一个安静的小镇上,有一个害羞的人叫“布”,孩子们害怕他,认为他是个恐怖的怪人。在镇上还有一个律师,是两个孩子的单亲爸爸,他为被公认是强奸白人妇女的恶魔——黑人汤姆·罗宾逊辩护,因此不被人们理解。案件以被告败诉、绝望汤姆的意外身亡告终,但原告的爸爸“伊威尔”先生还不满足,把仇恨转嫁到律师的孩子身上,“布”救了孩子,最后伊威尔先生摔倒在自己准备的刀子上死去。
故事的发展很安静,很缓慢,观影的你也会安静下来。你猜不到后来会发生什么,就那么静静地等待着。
片名很有意思,叫《杀死一只知更鸟》,我一边看一边想,这样的剧情和知更鸟有什么关系呢?律师Atticus向孩子们解释“知更鸟”时,给了我一点眉目:知更鸟对人们无害,它不糟蹋庄稼也不干别的坏事,它只给人们送来最美妙的歌声,所以,杀死一只知更鸟便是一桩罪过。
说得挺有道理,但好像还是和电影故事的发展没什么关系。
后来,我看到,黑人汤姆·罗宾逊遭到原告以及小镇上很多人的仇视,所以,开庭前的一天,汤姆被送到一座偏僻的小房子里保护起来,律师Atticus彻夜坐在房子外,以防有人夜袭汤姆。但还是有人来了,是原告和仇视汤姆的那拨人。律师劝他们回去,但是和他们说理说不通,这时,躲在丛林里偷窥事态发展的孩子们跑了过去,律师的女儿Scout不解地问前来挑事的一个人(律师以前帮他解决过纠纷):“先生,怎么了吗?我的爸爸以前帮过你,你现在还好吗?限定继承权真的不好,我没有恶意,限定继承权真的不好。你的儿子波特是个好孩子,请你回家时帮我向他问声好。”这样一番单纯天真的关切问候仿佛是天籁,让前来挑事的大人们低下了头,波特的爸爸回答Scout:“没什么事,我会回家转达你对波特的问好的。”接着,这一拨人就随波特的爸爸回去了。那夜是个平安夜。
很多时候我们企图以理服人,但真正能服人的往往是情,而不是理。孩子们的天真、单纯、无邪,透露出他们对大人们的关切,这份情比律师说的理让他们更羞愧,所以打动了他们,让他们最后放弃了对汤姆的袭击。并且,在孩子面前犯罪,总是很难的吧?毕竟,孩子的眼睛看着呢,那双瞪大了的眼睛是那么纯洁,会有人忍心玷污吗?
这部电影和我看过的其他法学电影的不同就在于,它增加了孩子的视角。其他电影大多在展现大人们的想法与行动,而《杀死一只知更鸟》让我们从孩子的视角看大人的世界,带给我们不一样的感悟。
看庭审那部分的时候,我以为真相是:原告伊威尔先生强奸并暴打了自己的女儿,却嫁祸于汤姆。没想到最后的真相是:伊威尔先生的女儿(白人)耻于自己勾引过汤姆——一个黑人,她每次看到汤姆就会想起自己曾经勾引过这个黑人,就会觉得自己作为白人的灵魂受到了玷污,所以找了个借口想把汤姆送上绞刑台,而她的爸爸——伊威尔先生目睹了她勾引汤姆的过程,也觉得自己作为白人受到了玷污,也想把汤姆送上绞刑台。
多么荒谬的真相!多么可笑的起诉理由!就因为对黑人的歧视,就因为身为白人的优越感,就想编个理由把一个无辜的人处死,这是怎样荒谬的思想,普遍地形成这样的价值观的社会更是可怕。看来在那个时候,美国的种族地位差距不是一般的大。通过法庭式辩论,事实真相已经很明显地摆在陪审团面前,但陪审团还是认为汤姆有罪。汤姆绝望了,尽管律师告诉他以后还可以上诉,别气馁。但是结果出来的那个晚上,汤姆还是逃了,他逃离了看守房,本只想让他停下的警察打偏了枪,他死了。就算可以上诉,也已经没了意义。
电影里没有情景回放,所以我所接受到的信息和陪审团是一样的,从这些信息来看,汤姆明显是无辜的,陪审团为何还是认为他有罪呢?原因只有一个,他们像伊威尔先生一样,也认为原告作为白人却主动勾引了黑人是奇耻大辱,他们同情原告,他们在这种价值观的驱使下同情捏造事实的原告!多么可悲啊。观念上的不平等带来的是生活上的诸多不平等,真是害惨了黑人们。
电影中的这位律师Atticus很聪明,他反复地询问一些看起来和案子本身无关的细节:原告指控黑人暴打她,那么她的伤口在哪儿?左边还是右边?是面对面打的还是从后面打的?
就是在这样的反复确认中,一个事实或者被原告捏造的事实成立:原告被打的是右半边脸,而且是被面对面打的。黑人无罪的证据这就出现了:我们试想一下,甲若是面对面地打乙,若甲打的是乙的右脸颊,则势必要用左手。可是,黑人汤姆的左手废了,根本无用,更别提打人了。
这位律师的盘问可真是妙。委托人有罪还是无罪,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很大程度上就取决于律师的质证、盘问技巧。
Atticus在电影中说:“非常幸运,我们的法院是一个公正的地方。在这里,人人生而平等。”在其他地方都遭受着种族歧视的人们,如果在法庭上,在这个讲求公平与正义的地方还受到歧视的话,还有什么是可信的吗?法律岂不是儿戏?那句话听了真是让人深受感动。
当我看到伊威尔先生摔倒在自己准备的刀子上死去时,我突然明白了知更鸟的意味——黑人汤姆没有妨碍大家的生活,他只是静静地做自己的事,必要的时候还帮助大家。冤枉、杀害这样的人就像杀死一只知更鸟一样,是一桩罪过,要遭到报应的——所以,间接害死汤姆的伊威尔先生死了。
看完这部电影后,我再联想到以前看过的那些电影,感觉到自己开始能够理解为什么有些律师会为我们眼里的恶人辩护。记得第一节法理课后,我问宏博男神:“老师,律师应该为坏人辩护吗?如果有一个律师为坏人辩护,我是不是可以把这个律师当成没有良心的人?”老师当时想了一想,这么回答我:“既然律师选择为这个人辩护,他就应该相信自己的当事人是清白的。所以,不管其他人觉得被辩护的人有多坏,律师都该相信自己的当事人是无罪的。而且,一个人有罪与无罪,应该由证据来判断,而不是审判前、质证前大家的舆论猜想。你们觉得被辩护的人是坏人,他就真的是坏人吗?”他还说:“等哪天你们都明白这个问题了,我们这些老师对你们的教育的第一步,就算走成了。”
我想想宏博男神说的话,再想想为汤姆辩护的律师,感觉自己算是明白了这个问题。小镇上的很多人都认为汤姆是坏人,当他们知道Atticus律师为汤姆辩护时,他们对Atticus产生了抵触情绪,甚至为此报复律师的孩子,但其实这样的“认为谁谁谁是坏人”的想法是没有依据的舆论导向,就像我们认为某些人是坏人一样,真相也许不是我们想的那样——好比汤姆其实并不是坏人。那么真相该怎么挖掘呢?就靠为“坏人们”辩护的律师。
所以,至此,在我心里,坏人也不一定是坏人,为“坏人”辩护的律师,也不一定是良心被狗吃了的大恶人了。这也算是为我学法的第一年画上一个完美的句号了吧。
最后,依照我写感想的惯例,还是要送大家一句话:
You never really knew a man until you stood in his shoes and walked around in them
“你永远不能轻易评估一个人,直到你真正了解他。 ”——想想电影中的“布”
这句话我听说过很多次,也很喜欢,但今天才知道出处是这部电影,或者说,这本书。
好句和大家一起分享,希望大家也喜欢。
4 ) 平凡的英雄
影史评价最经典的电影英雄形象。
《杀死一只知更鸟》里的芬奇先生荣登榜首。既不是漫威类型的超级英雄,也不是一个打十个的硬汉类代表的施瓦辛格类型,甚至也不是学富五车,家庭优渥,以身作则教育的优质中产类型,偏偏就是格利高里派克饰演的芬奇先生。
注意这里评价的是英雄形象,而不是英雄父亲形象,所以这个当选的含金量之高几乎登顶。
除了经典性本身就相当限制入选资格,没有年代感肯定谈不上经典,格利高里派克本身具有银幕内外的完美人格化的统一性,也为他的当选赋予了足够了说服力。
回到文本人物中来。
最为深入人心的经典英雄形象,也就落实到了普通人的基本信仰。
他没有富可敌国的财富,在经济危机的1932年,他连保证家里的温饱都还勉为其难;也没有大杀四方的功夫或力量,被反派吐口水在脸上也没有发作报复,即使他是个神枪手,也仅有一次是射杀一条镇上流浪的疯狗,且还酝酿了很久;他有一定知识和专业,但也并不是天才型,动辄拯救世界的主角光环加持,他只不过是个小镇上的律师,最擅长的是为红脖子们拟一个毫无破绽的遗嘱;他都没有一般影片里的大男主具有的异性吸引力,群芳环簇,然后坐怀不乱的君子之风,通篇就没有表现出他对异性有多大的魅力吸引,只不过是彬彬有礼而已;说他执着于事业,他甚至都没有足够有说服力的成功案例,即使他坚持不懈地为一个黑人嫌疑人辩解,最终还是败诉,导致黑人越狱而死;说他是一个 成功的父亲吧,其实儿子不听话躲在树上,他叫他下来吃饭都做不到,临睡前给女儿读读书,还被学校老师耻笑,他忙于工作和生计,能陪孩子的时光并不多,导致儿女们经常跑出去野,探险,还面临危险。
他中年丧偶,经济萧条之际,也只能勉强维持生计,儿女淘气,他也没有更多时间陪伴,他竭尽全力打一个官司还失败了。镇子上的白人们厌恶他,嫌弃他,围攻他,甚至袭击他的子女时,他都没有第一时间在场,营救孩子们的还是一个公认的疯子;黑人们几乎拿他当救星,可惜他也没能通过法律打赢官司,辜负了当事人全家人的信任和膜拜。他最后做到的仅仅是,在警长的强势暗示下,默许了反派之死是自己误杀的糊涂说法,为了给“疯子”或“儿子”免责。
就是这样一个几乎无能为力的平凡人,却成为了影史上最为闪耀夺目的经典英雄。
因为他作为一个平凡人的坦然,他的坚持,他的勇气,他的公允,他在黑人死后的深切的自责和羞赧,他对白人群体傲慢与偏见的痼疾的深刻洞见和自省,在那个萧瑟的大萧条时代,他的人性光辉闪烁着温抚人心的力量。
他对不能杀死一只无辜的知更鸟的朴素认知,使得他对孩子们乃至对观影者所传达出来的信息,是那么的掷地有声。超越时代,超越肤色,超越阶层,超越伦理,人,生而平等。
他允许他的孩子们从小就对他直呼其名,这就是平等的开始;
大萧条时期,他为镇上的平民几乎免费打官司。收入仅为一袋土产品,他毫无居功,坦然笑纳,垂范给孩子们什么叫做诚实,他说,咱们家没有钱。
儿子怂恿他去踢足球,因为他以老了为由不去,儿子执意蹲在树上不吃饭。他由着儿子,超越一般伦理片好父亲为了孩子啥都豁出去的设定,老了就是老了,踢不了就踢不了,不丢人。既然平等对待,我不强求你,则你对我也不能强求;
女儿在学校打架,老师甚至嘲笑她的阅读能力。他也能一笑置之,咱们晚上继续阅读吧;
即使他是神枪手,也从不在人前及孩子们面前炫耀,即使射杀一只疯狗,他也踌躇再三,掌握生杀权力,需要何等慎重;
面对汹涌而来的持枪拿棒准备擅自处死黑人嫌疑人的白人群体,他泰然自若守在门口,正襟危坐,据理力争。待干戈平息,他第一个告诉的是身后房子里的当事人,没事了;
在法庭上,他独自面对偏见上头的绝大多数,细数逻辑证据,侃侃而谈。但偏见的力量终究黑云压城。败诉后,他还鼓励当事人继续上诉。他能发现黑人嫌疑人的无辜,也能体谅控方诬告女子的不易,尽量不当面揭穿,保持体面。直到黑人死后,他才崩溃,第一时间跑去告知并安慰贫困黑人家庭。即使于事无补,且加剧与白人群体的隔阂。他也当仁不让;
被反派白人父亲一再挑衅羞辱,且将口水都吐在脸上。他也没有发作,因为他从不迷信暴力,他坚持的是他自己的真理和原则。个人荣辱并不介怀;
他在最后的妥协,似乎背离了他坚持的法律真相,然而恰恰说明了他在一个律师的身份之外,还拥有着普通人的良知和情愫,为了避免让那个被偏见封锁了多年的,然而却善良勇敢的BOO,遭遇无妄之灾,就好像暗合着东方信奉的因果报应,在警长的坚持下,他选择了沉默。他并不是一个冥顽不灵的教条分子,或者诛十族耐我何的为所谓理想坑害亲人的殉道者。他只不过是平凡的父亲,普通的知识分子,有责任感,有良心,摒弃傲慢与偏见的的,能坚持初心的大写的人而已。
影史垂范,平凡的英雄,当如是而已。
2023年7月5日
17:58
5 ) 《杀死一只知更鸟》:唯一引为恐惧的只是恐惧本身
一、艰难时世中的成长
威廉•曼彻斯特在撰写美国社会实录的时候,在开篇的标题中将1932年写为“最惨的一年”,经济大萧条已经持续了整整三年,上千万的美国人在为了找工作而奔波,两百万人到流浪,中产阶级迅速破落,有人用自杀这样的极端方式反抗此等时势。凯恩斯说类似的事情称作“黑暗时代”,人们掉落深沟谷底,摸不清楚方向,在这种时候人们都会觉得已经山穷水尽。大多数人无事可做,前途渺茫,整个民族陷入一种阴暗的低潮期一蹶不振。
“杀死一只知更鸟”(To Killa Mocking bird,1962)就是发生在这个充满不安、贫穷、挣扎和恐惧的年代的故事。梅科姆镇古老而破败,空荡荡的街道,歪斜的建筑,杂草丛生的林荫小道,在灰白的日光直直瞪射下形成了斑驳的阴影。人们慢吞吞地尽量拖延着时间,但仍旧不知道如何挥霍这漫长的二十四小时。当地的农民穷,交不起咨询律师的费用,只能用粮食代替,身为律师的阿迪克斯•芬奇也生活拮据。以农业为主的梅科姆镇,如果农民交不起现金,就意味着其他任何职业的人只能收到一些抵押物作为偿付。
许多孩子在那个艰难时世里成长、懂事,其中一些人成为了今后美国的领导人和各个领域的引路人,比如七岁的罗伯特•F•肯尼迪,八岁的詹姆斯• 鲍德温,十九岁的杰拉尔德•福特和理查德•M•尼克松。可以说,那个时代造就了他们,深深影响了他们的思想和今后的道路。影片就是透过九岁的斯考特和十三岁的杰姆的透明的目光,来审视这个世界,带有一种孩童的好奇,对神秘的探索精神,少年时期的莽撞天真。他们容易犯错,容易受创,容易愤怒,容易成长。这种成长的愉悦与艰辛,令平淡的故事透露着一股神奇的力量,带着观众走出黑暗中的迷雾。
斯考特作为阿迪克斯的女儿,故事的讲述者,她对世界的认知、情绪的波动,都在无形的影响着影片的步伐。小孩子都相信幽灵和鬼怪之说,并对挖掘这样的轶事乐此不疲,所以她对于布•拉德利的各种可怕传闻都深信不疑,说他是幽灵,满手鲜血,生吃小动物,脸上有道骇人的疤痕,牙齿稀落,两眼外鼓,活脱脱一个骷髅。在这种惧怕心理下,拉德利一家都渐渐被妖魔化成了一个讲述着古怪悲剧的家庭。拉德利那座静悄悄的房子更加成为了一个恐怖幻想的最佳场所,看起来不是寂静无声,仿佛酝酿着什么罪恶,就是隐约传来低沉的笑声,令人毛骨悚然。布•拉德利就是恐怖的代名词,在斯考特的噩梦中,他总是隐藏在什么黑暗的阴影中,狞笑嚎叫,嘴角流着鲜血。于是,当她那天坐在轮胎里,滚到拉德利家的台阶上时,几乎吓得动弹不得,“身上的血都凝固了”。孩子们一直以去布•拉德利家的院子里冒险,当成是娱乐的一部分,却被父亲阿迪克斯制止了。他们对此并不太了解,他们还是孩子,不太能分辨事情的原委。
每当斯考特充满对生活愤怒、不满,与身边人发生矛盾时,都是一次成长的体验,让她更加认识到生活的面孔。她不爱上学,因为受到了卡罗琳小姐的指责,阿迪克斯教育她要设身处地的为别人着想。虽然她认为传统的教学方法“骗走了”自己的一些东西,但阿迪克斯仍旧让她从中学习有用的东西;斯考特容易愤怒,不会控制情绪,所以她解决问题的方式就是以“拳头”这样的暴力方式解决。只要她生一个人的气,就会极端到说“我恨你,看不起你,希望你明天就死!”这样的话。某种程度上,大人们对于黑人的做法也如此极端,丧失理智和基本的道德判断。他们恨,那么就要令他死。孩子身上展现的一些毫不掩饰的人性的缺失,折射出大人身上的影子。
孩子们都喜欢尊敬阿迪克斯,不仅仅因为他是父亲,而且因为他的公正。哪怕是小孩都需要有辩白的机会,虽然他们在大人的眼中,脾气暴躁,不合规矩,有时候打架骂人,但是他们也需要理解,需要表达。这就是所谓的公平,阿迪克斯从来都不只是听取任何一方的片面之言,都会让他们有机会为自己的想法作出解释。这也是斯考特非常崇敬父亲的原因之一。到了社会上,法庭中,哪怕大多数人都认定一个人有罪,那么他也有为自己辩护的权利。
最后布•拉德利通过自己的善行,一片诚挚之心,排除了他在孩子心中埋下的芥蒂。当恐怖的阴影驱散,斯考特突然觉得自己长大了,不再害怕相信所谓“鬼、热气、符咒、信号”之类的事情了。她懂得了运用判断力分析事情,而非轻信谣言和偏见。布•拉德利不仅仅送给了他们两个木头人,一个坏了的表和链子,一把小刀,还救了他们的生命,陪伴他们一路成长。
二、杀死一只知更鸟
在美国南方有这样一句俗语:杀死知更鸟是一种罪恶。电影的同名原著小说《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取名自这句俗语,但是略去了后面的“是一种罪恶 ”,所以从名字看来更像是对一种事件的陈述,这种客观的平静中暗藏着控诉的力量。知更鸟除了高唱动人的歌曲,不做任何伤害他人的事情,不破坏花草,不毁坏谷仓,只是为了愉悦听众而尽情歌唱。所以打死这样无害的生灵就是一种罪恶,一种毫无意义的残杀。
在影片中,有两只被人误认为是恶魔的无害鸟儿,一个是斯考特的邻居布•拉德利,另一个则是黑人汤姆•鲁宾逊。前者是邻里间偏见流言的受害者,后者则是当时美国社会对黑人歧视的牺牲品。
这个残害无辜黑人的故事绝非随意编造,而是来源于当时社会的真实状况。在上个世纪三十年代,在美国南方各州,黑人和白人性交是犯罪的,于是当很多白人女性被怀疑和黑人有染,她们为了推诿责任,就说这是强奸。曾经有一起著名的“斯科茨博罗青年冤狱”:两位白人纺织女工指证九个失学的黑人男青年非礼她们,使得法院判处男青年死刑,之后关于本案的所有上诉均告无效,一切案情当最后一个受害者死于监狱才算告一段落。最后当真相公之于众后,民众哗然,引发了黑人为自己的人权而斗争。
当年的大萧条对美国人心理的影响,决不是贫困两个字可以解释这样简单的,一系列的矛盾都在蓄势待发,当时的总统胡佛实施的一系列政策都华而不实,他只能说一些空话和不痛不痒的承诺,很多报纸都指责他满嘴谎言。全国到处都是一派衰败的景象,金融巨头们也畏首畏尾,鼠目寸光,不乐观的前景让所有人都踌躇不前。人们不再愿意相信什么,每个人都孤零零地无可依靠,面对束手无策的政府,人民的信心已经跌到了谷底。他们屡试屡败,对以后的生活断绝了希望,越是在这样的情绪下,越突显出很多社会问题。就像影片中的斯考特一样,他们的怒火总是一触即发,随时准备将满腔的积怨发泄出来。于是,就有了这样各种复杂情绪下的牺牲者——汤姆•鲁宾逊。
从一开始,故事并没有说明这件事情的缘由,只是从成人之间严肃的对话,还有斯考特和同学的冲突中,看出来阿迪克斯要为黑人辩护的端倪,而这件事情似乎随时都能挑起一场战争,平时的朋友和邻居都因为这件事情渐渐变换了面孔。南方小镇的平静,势必要被这个事件所打破。
杰姆和斯考特在跟随父亲探访汤姆•鲁宾逊一家时,初次体会到了整件事情的可怖之处。杰姆在黑暗中独自坐在车中等候父亲,尤厄尔先生不知道从哪里冒了出来,佝偻着身体,醉醺醺地扑向车窗,贼头贼脑地窥视着熟睡中的斯考特,然后紧贴着玻璃恶狠狠地盯着杰姆,扭曲着五官,露出了嘴里的假牙。杰姆有些被吓坏了,在车子里狭小的空间中,他感受到真正的压迫感,来自同类的威胁,这些不再是流言蜚语的空想,而是眼前的“恶魔”。幸好父亲及时出现了,他像个不容置疑的守护神出在画面的正中央,表情严肃,稍微皱起眉头。尤厄尔先生已看到父亲立刻矮了半截,从牙缝里挤出了一句“黑人维护者”就溜走了。他每次出现都不怀好意,却总是看到阿迪克斯就退缩了回去,似乎骂人只是用来掩饰他的心虚。哪怕在庭审结束后,他吐了阿迪克斯一脸的口水,阿迪克斯也只是不卑不亢地用手绢抹掉了。阿迪克斯越是平静,越使得尤厄尔无地自容。
黑人在这部电影中完全是没有话语权的角色,他们只能坐着等待,被召之即来挥之即去,对于冷眼他们只能默默承受。但他们仍旧带给大多数白人一种恐惧感。就像在书里哈珀•李写道的那样:“世界上一共有四种人。像我们和我们的邻居这样的普通人(‘我们’指杰姆),像坎宁安那样的住在树林里的人,像尤厄尔那样住在垃圾场上的人,还有黑人。”“我们”不喜欢坎宁安那样的人,坎宁安不喜欢尤厄尔那样的人,而尤厄尔憎恶黑人。而陪审团是由坎宁安那样的人组成的。黑人处在最下层,最被蔑视和忽略的底层,人们对于自己不了解和鄙视的种族总会有种没缘由的恐惧感,他们虽然自觉有优越感,却仍旧觉得对方野蛮,粗横,攻击力强。哪怕到了今天种族问题依然是美国社会不可忽略的问题,在2004年引起广泛关注的电影“撞车”(Crash)中,桑德拉•布洛克饰演的白人女性在街上看到黑人经过,仍就会不由自主地闪躲。经过几十年的社会发展,不断地融合,这种不由自主地恐惧仍旧存在。只是内在的原因更加复杂隐秘。
在法庭审判汤姆•鲁宾逊的前夕,梅科姆镇人心中的恐惧酝酿的矛盾终于爆发了,除了阿迪克斯没有人愿意给黑人为自己辩解的机会。阿迪克斯守护在监狱的门口,头上的灯泡射出冷静的光芒。四面八方的汽车涌向了监狱门口,平日里和蔼可亲的镇民都变得面目狰狞,他们不再是拥有理智的常人,而是一群暴徒,试图冲破阿迪克斯的守护,撕碎了监狱里那个黑人。阿迪克斯已经不是年轻人了,实际上他五十多岁了,他没有生气或者有任何激动的情绪,他还阻止了斯考特对于其他人的踢打。后来他说,是孩子的出现制服了这些人的“兽性”,但阿迪克斯那种沉稳的正义的力量,是不容忽视和质疑的,他不用一兵一卒,他不用暴力相向,那些人会自己望而却步。人拥有的不仅仅是身体、物质上的力量,更强大的是精神上的。不是每个人都会成为阿迪克斯这样的人,但是人们都会对这样的人产生敬畏,因为他有他们没有的勇气,他有他们没有的坚持,他有他们没有的文明。当每个人都盲目的愤怒、失狂,放纵自己的欲望,他们惧怕这样目标清晰,为理想奋斗终身的人。
在整个美国的经济和精神都跌入谷底时,罗斯福适时地站了出来,掏出在海德公园书房的手稿,洪亮的声音通过广播传遍了美国大地:“我们唯一引为恐惧的只是恐惧本身,一种无名的、丧失理智的、毫无道理的畏惧心理。它能把我们搞瘫痪,什么事也办不成,使我们无法由退却转为进攻。”这番演讲给奄奄一息的民族注入了一针兴奋剂,那些流浪街头的人停下了脚步,昏昏噩噩的人抬起了低垂的头颅,孩子停止了哭泣。虽然新总统的上台不能马上改变国内的凄凉现状,但是却让人们的精神都为之一振。有的时候,人们在黑暗摸索中停滞不前时,需要的不是不远处的曙光,而是心中的希望,这希望就像一盏明灯,能指引他们走出恐惧的黑暗。
小孩子对于布•拉德利的恐惧,梅科姆镇居民对于黑人的恐惧,美国人民对于经济萧条的恐惧,都让他们在恐惧中放弃了反抗,只能在恐惧中越陷越深。就像杰姆那天晚上,把裤子丢在了布•拉德利院子的边缘,他也不知道害怕什么,只是恐惧让他拼命逃窜。当最后发现他们的恐惧并非真实,让他们害怕的只是心中的懦弱,被挫败感压制的信心,而一旦你发现了这一点,发现了当人经历绝境后心会变得多么坚强,“因为我们始终站在死亡的边缘而没有放弃对生命的热爱。由脆弱变得坚强。有坚强而变得自信。”
三、只属于格利高利•派克的阿迪克斯•芬奇
“即使我说得天花乱坠,如果没有慈心一片,那也犹如钟鸣钵响,徒有其声而已。
即使我预见未来,深通奥秘;即使我信念十足,力能移山;如果没有慈心一片,我又算得了什么呢!?”
——《新约•保罗致哥林斯人的第一封信》
在纪念格里高利•派克的晚会上,她的女儿站在台上,说:“全世界都希望有格里高利•派克一样的父亲,但他是我们的父亲。他真的很像阿迪克斯• 芬奇。”纪念会播放的纪录片中,派克在“杀死一只知更鸟”剧本的最后,潦草地写下了这样几个字:公正、勇气、执着、爱。这几个词不仅仅属于阿迪克斯,也属于派克。作为父亲的派克,也许不算宽厚,但总是公正,不管工作多忙,他都能空出时间处理家庭的事情,他从没有错过孩子们成长中任何一个重要的时刻。作为他的孩子,你只需小心不要要求太多,因为他都会给予满足,只要他觉得要求合理,哪怕横跨半个地球他都会飞到他们身边。
派克生命中发生过两件对他意义重大的事情。一个是在1952年,遇到薇诺妮,她是他的至爱,人生侣伴,她与他排练了剧本上的每一句对白,去过他每一处拍摄地,她总在他身边陪伴着。他很爱她。另外一件事情就是1961年,朋友送给他一本《杀死一只知更鸟》,这部小说成为了他事业中最重要的里程碑,小说作者哈珀•李成为了派克一家非常重要的朋友。
阿迪克斯•芬奇一直是好莱坞银幕上的经典形象,他是好父亲,好律师,既是一个战斗者,也是一个守护者。他具有男人能具备的所有美德:有良好的教养,富有责任心,为坚持信念作出不懈的努力,尽量去爱每一个人,不因为个人情感而作出不理智的举动。最为可贵的是在那个充满恐惧的年代,人人自危,他能站出来为坚持理念,为改变社会作出努力。他曾告诉自己的孩子:“我们不能因为一百年前失败过就不再争取胜利了。”
阿迪克斯快五十岁了,已经不再年轻,只是在律师事务所工作,不做一些能让自己的孩子拿来炫耀的工作,此外他还戴着厚厚的眼镜,左眼几乎瞎了,如果他想看清楚什么,只能扭过头用右眼看。他也没有其他的娱乐,“从不打猎,不玩扑克,不钓鱼,不喝酒,不抽烟”。他只喜欢看书。他是个神枪手,但是他从不引以为傲,直到他打死了路上的一条疯狗,孩子们才知道自己的父亲完全可以成为一个枪法精准的猎手。
那是二月的一天,街道静悄悄的,人们都待在家中,,树叶纹丝不动,日光直射在大地上,一切都显得明晃晃得无所遁形。一只狗歪歪扭扭地从街道的尽头走过来,没有口吐白沫,也毫无向什么人扑过去的迹象,却更加令人心惊胆颤,没人知道它接下来会怎么样,是倒下去,还是变成猛兽。阿迪克斯和几个男人都闻讯赶了过来,但是其他人都不敢上前开枪,他们把枪交给了阿迪克斯。他毫无迟疑地走向街中心,空气像水一般在他身边缓慢流过,他把眼镜往上推了推,又滑了下来,他干脆把它扔到一边,敏捷地扣动了扳机,那只狗应声而倒。阿迪克斯依旧保持着微蹙的眉头,并没有得意的样子。别人都说他是神枪手,但他并不以此为傲,所以杰姆从来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枪法如此好。他不会轻易端起枪射击,除非他觉得万不得已,因为射击不是绘画或者弹钢琴,毕竟当端起枪的一刻起,就注定拥有“超越了大部分生物的才能”,这对于其他人或者动物来说都是不公平的。
对于一只发疯的狗,阿迪克斯可以端起猎枪,对于怀有种族偏见的居民,他却一直都这样说:“这次我们不是和北方佬打仗,而是和朋友较量。但是记住这一点,不管事情变得对我们多么不利,他们仍然是我们的朋友,这里仍是我们的家。”哪怕尤厄尔先生再强词夺理,梅耶拉再隐瞒事情的真相,阿迪克斯都有条不紊地陈述辩辞,他铿锵有力的语调,掷地有声的话语,总带有可以平息怒火的力量。他是唯一一个可以让陪审团迟迟不能下决定的人,他也是唯一一个顶住各方的压力和威胁,在为黑人的利益辩护的人。问到这样做的理由,阿迪克斯说得很简单:“假如我不这样做,在镇上我将抬不起头,在立法机关就不能代表这个县,我甚至不能要求你或者杰姆别再做某种事了。”他不仅是为了坚持自己的理念而作,也是在为自己的孩子而作,他希望成为他们的榜样,他也知道孩子们都在看着他。很多时候不用多说,以身作则就是最好的榜样。杰姆就是在父亲的影响下不断成长,到最后,谁都知道他会成为阿迪克斯那样的人。
不论是阿迪克斯或是派克的存在,都让那些生存在各种恐惧中的人看到一丝曙光。告诉世界,还有这样的人存在,还有很多人都不再相信的情感存在。在美国电影协会颁发的终身成就奖仪式上,派克已经八十岁了,他把自己称为“来自拉霍亚的小子”,荣幸地和莱昂内、沃尔特•休斯顿、威廉•怀特这样的传奇人物合作,而他也正是很多人心目中的传奇。他悉数了好莱坞黄金时代的演员,每一个名字都激动人心,这些都是和他合作过的伙伴。他这样诠释自己的职业:“影视娱乐扩大了人们的同情心,启发心灵,激发斗志,温暖人的心房,摧毁伪善、贪婪、虚假,引发幽默感,让我们娱乐后得意容光满面。影视娱乐并不只是为了赚钱,同志们,作为艺人的自豪感的价值更高,艺术的价值更高,人类的创造力是无价的。”恐怕在那样一个物欲横流的社会,没有一个人可以自豪地说出上述一席话,但是派克就可以,因为他用自己的一生来证明了这句话。最后,也是最重要的:“若没有我的妻子薇诺妮,没有我的家庭,我不会有今天,没有他们,这一切都会毫无意义,家人需要我时,我希望自己能足够坚强……薇诺妮,你是我的唯一,我不打算在电视上哽咽着说我爱你,让你难为情,至少我是这么想的。”永远把家庭摆在最重要的位置,有了可以分享的人,可以同甘共苦的人,才有勇气和动力去面对这个世界,追求的东西才真正变得有意义。所以,在电影的最后,阿迪克斯抱着斯考特守候在杰姆的床前,整个晚上他都会在这里,他的影响会一辈子都守护在孩子的身边。
如果可能,他的坚毅与温暖也会一直陪伴在所有看过此片人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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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mtime.com/my/LadyInSatin/blog/1725886/ 6 ) 电影的结尾最精彩——告诉你如果去尊重生命
在我们的生活周边充满了太多的歧视与偏见,我歧视着穷人,也歧视着富人,我们歧视着乞讨者,同时我们也歧视着给予者,。。。
在我们不了解一个生命的过去的情况下,就轻易的做出对他人的评价,这是多么的可笑。
电影的结尾,警长宁可选择忽略事实真相,也不愿打扰一个平静的精神病人,这是对一个弱势者的真正的关怀,就像孩子的父亲对孩子所说的“你无法站在对方的角度思考问题”,但是,每个人却应该尽力的站在别人的角度去考虑问题,当我们看到一个乞讨者的时候,我们的爱心会给他们钱,可我们应该以如何的方式给予,当我们关心那些孩子时,怎么才不会伤到他们的自尊。
记得大学本科的时候,班里的一个同学家庭条件不是很好,自己也不爱学习,整天打游戏,他的学费都是减免的由于经济条件问题。在大三那年的寒假,过年的几天家里不小心引起了火灾,东西烧的什么都不剩,只有人安全无恙,回学校后班里组织捐钱,在这种时候,肯定是要帮同学一把的,但是,班里却有了异样的声音:
“他整天不好好学习,不值得我们捐钱”,我想说,我们捐钱不是为了获得什么,也不能要求他什么,我们只是想让这个家庭在困难的时候,有人在旁边帮他,不求一丝回报,现在的很多奖学金和救助金都是帮助班里前几名的学生,这是很不合理的,难道捐钱的目的就是为了让受益者好好学习吗,还是因为生活的需要。
不过这是个小插曲,大学同学亲如兄弟,无论男生、女生都很给力,尤其是那些平时花钱很节省的女生,更是让我意外。本想把班里募集来的钱,悄悄给他就过去了,可是学院非要弄个仪式,让那位同学发表感言,结果可想而知,那个同学在全班面前哭了,而且说以后好好学习,。。。。 这就是学院想要的吗,让一个男人在全班面前留下眼泪,许下因别人施舍的而不得不做的承诺吗!
这是社会的问题,大学的官僚作风仅仅是一个缩影,什么时候我们的国家,能拍出 To Kill a Mockingbird 这样的电影,我们的国家的个人才能知道怎样去尊重别人,当然不可能每个人都能做到,但我们都尽量站在别人的角度思考问题。
很棒的电影,以后提醒自己多看看!!
历史意义大于电影形式。童年回忆的细枝末节异常精彩。
太出人意料的法庭电影了,居然是从儿童视角拍摄的。前1个小时几乎以为是“伴我同行”,事实证明这个长铺垫还是很必要的。老电影的起承转合感明显,格利高里·派克太让人想嫁了。不要杀死一只知更鸟,它们全部做的只是唱歌...
高潮的法庭戏固然不错,而更出色的是法庭外三个父亲所诠释出的父权压制。律师当然是那个最正派的角色,孩子以姓名直呼他的时候,很大程度上便是一种父权制度的暂时取消,这也为他后期帮助处于父权压制下的黑人做了很好的铺垫。第二个父亲,是布的父亲,虽然片中并没有出现他的身影,但正是这样的隐身才暗示出那个无处不在的父权。布因为反抗父权的失败,被永久的抹杀,他是父权受害者的一个侧面。第三个父亲便是原告女孩的父亲,以最丑恶的嘴脸展示出了父权最赤裸的样子。而原告女孩则是父权受害者的另一个侧面,因向父权妥协而失去表达自由的受害者。另一个有意思的对比来自警察口中疯了的罗宾逊与那只被律师杀死的疯狗,这个小细节颇为精髓。即使是伟光正的律师依然是以白人中心主义父权制度的同谋,黑人的死去,没有人脱得了干系。
哇,没想到是这么好看。完全被格雷格派克迷倒加至五星(什么叫高“富”帅,看这里。比罗马假日还要有味道)。法庭戏出众不亚于史密斯去华盛顿或控方证人,精彩感人又不夸张,且辩论技巧一直在现在的律政剧中沿用。这是一个充满歧视和误解的社会,消解的过程值得我们用如此的影像来记录。
1.偏见是一股不可抵抗的力量,令人无所适从;2.儿时的恐惧只不过是大自然的虚幻,长大以后面对的社会本身就是一个恐惧;3.镜头语言极佳,光影下令人惴惴不安,那是儿时的经历;4.不要杀死一只知更鸟,亦不要去伤害一个善良的人;5.“你永远不能轻易评论一个人,直到真正了解他。”
最伟大的人也无法对抗固执的偏见,但是最固执的偏见也无法对抗那些善意的人们心中的温柔。
1.抛开作品的时代意义不谈,镜头语言太漂亮了,两条线平行铺开,叙事转场流利娴熟,片头尤其令人惊艳。近来看到最为叹服的开篇,一是本片,一是希区柯克的《忏情记》。2.庭辩戏力度没出来。3.你永远不能轻易评估一个人,直到你真正了解他。
每个人都或多或少握着偏见的子弹,不要轻易瞄准他人,不论他是黑人,同性恋,还是其它宗教的信徒。这些偏见都不是爱而是恶,它们只会让我们杀死越来越多无辜的知更鸟。
【中国电影资料馆展映】并非惊悚悬疑片,而是关乎儿童,关乎父亲,关乎黑人,关乎法律与正义的一部佳作。以一个小女孩的视角回忆童年时所窥视的成人世界的丑恶一面。独特的儿童视角让整部电影都变得紧张刺激好看起来。法庭戏虽略显说教,依旧打动人心。联想天朝律师现状不由叹息。伟大的影史经典!
拍的不错,建议大家可以先看小说,如果你对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的美国南部黑人奴隶和白人之间的阶级的矛盾感兴趣,可以选择看这部电影。我自己主要是先看的小说,所以看不觉得乏味,无论电影和小说,都是通过双主角路线,对人物进行塑造和刻画,明线是女主斯考特孩童的视角,女主孩童视角下对前半段做出人物框架的铺垫和整个电影帷幕的拉开,暗线则是男主阿蒂克斯,一个父亲的视角下的黑人奴隶不公正待遇以及司法机关陪审团制度缺陷,嗯,我个人认为最精彩的莫过于一个小时后的法庭辩论,有点和[辩护人]不相上下,当然结局,还是令人唏嘘的,这样也符合现实,一个有悲有喜的结局才是让观众觉得五味杂陈,回味无穷。最后说一下老电影拍得还是节奏比较缓慢的,而且孩童下黑白风格有点像鬼片风格,我读小说一直把马修叔和小李子代入男主,派克叔演也不错。
镜头语言可称典范,镜头的转换多次运用叠加的效果;孩子部分的故事充满张力和悬疑色彩,吊足观众胃口;庭审部分与其他庭审片一样,不可避免的说教,煽情,好在时间并不长。
C / 不太明白为什么要保留这个仅仅作为累赘文本存在的回忆叙述,给观众造成了很大的误导,最直接的弊端便是掩盖了本就存在的孩童/成人双重视角。好在依然通过叙事节奏的把控将这种视角张力勾勒了出来,童年夏日的散淡怪奇体验与成人世界空间分配严明的法庭戏形成了截然不同的时间质态。但缺陷仍在于,成人世界的部分被描述得过于规整,以至于无法将两个世界先拉开足够的距离再产生碰撞。结尾确实是扰动语气的妙笔:失措的孩童从厚重的茧中蜕变出来,与另一种寄生的、被召唤出的“幽灵”发生超时空的相遇。
美国版《城南旧事》√ 太喜欢这种温暖又残酷的童年故事,真比脑残鸡汤好多了√
两条线索交错的太牵强,不论神秘效果还是悬念营造都很失败,最致命的是整部电影的负面力量太弱,导致沦为了彻底的说教。如果纯粹从儿童视点出发,以纯真的力量来看待平权这件事情,效果与意义的揭示必然要好很多。
这部戏没进豆瓣250真心太遗憾,看到那么多二星三星更是惊呆,我越来越不理解豆瓣了,哎,这是我见过最真实却最有力量的人物塑造,那些英雄那些黑帮老大,多少带有迷幻色彩,而派克先生,却用一种最文明的方式,藐视了歧视和暴力!
派克太帅了!
初看以为是反种族歧视和恐怖悬疑的拼盘,只有当明白了1932年对美国意味着什么,明白了从国家经济崩溃到国民精神崩溃的大环境,才能领会原著小说和电影力图表达的,在艰难时世中坚持正义、善良、勇敢与爱的可贵。
小孩子的戏很出彩。但是贯穿全剧的神秘主义和象征的东西分散了主题。
我们唯一引为恐惧的只是恐惧本身,一种无名的、丧失理智的、毫无道理的畏惧心理;比恐惧更令人恐惧的是偏见;我们在银幕上目睹民主和正义的缓慢增长,可是我们在现实中无迹可寻。
找不到任何一个理由杀死一只为你歌唱的知更鸟,也没有任何一个道理,只因为你的无知和偏见就去伤害一个温良的人,这个人在昨天可能是黑人,今天是性少数群体,明天又会是谁,只要针对少数人的偏见一直在,就会有知更鸟因此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