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丁·斯科赛斯是新好莱坞电影时期的代表人物,他最出名的代表作有:
Mean Streets (穷街陋巷 1973)
Taxi Driver (1976)
Raging Bull (愤怒的公牛 1980)
The last Temptation of Christ (基督最后的诱惑 1988)
Good fellas (盗亦有道 1990)
Gangs of New York (纽约黑帮 2002)
The aviator (飞行家 2004)
其中这部《出租车司机》又是他在国际影坛崭露头角的影片。当年斯科赛斯凭借《taxi driver》获得戛纳电影节金棕榈奖,罗伯特德尼罗耶凭借他的超凡演技获得最佳男主角奖。
但是奥斯卡可不这么认为,虽然现在来看,taxi driver具有无可厚非的老大地位,当年的奥斯卡却把他拒之门外,最佳男主角给了罗伯特德尼罗,最佳女配角给了12岁的朱迪福斯特,本应该属于马丁的最佳影片和最佳导演却没有给他。
另外一件类似的事情是关于《搏击俱乐部》,欧洲影评界的年度最佳影片是这部Fight Club,而奥斯卡却给了american beauty。
再来说说taxi driver所具有的新好莱坞电影的特点吧。
与法国新浪潮和意大利新现实主义电影相比,新好莱坞电影吸收了他们的优点,比如纪实性和真实感,场景拍摄都是采用真是外景,但是由于“电影小子”们(新好莱坞电影导演的另一称谓,只得就是那么几个人:弗朗西斯 福特 科波拉,马丁 斯科赛斯,亚瑟 佩恩,乔治 卢卡斯,史蒂芬 斯皮尔伯格等)是成长在变革的年代,经历了女权运动、性解放、越战反思和共产主义思潮,他们怀着对社会的责任,以及受过专业的电影训练,拍出了极具个人风格的电影,并且抛弃了古典好莱坞讲述精英阶层的方式,使电影由精英文化走向了大众文化。
新好莱坞后来又慢慢分为两派,一派是以科波拉为首的着重表现人物内心和人物形象刻画,最著名的代表作就是《现代启示录》和《教父》系列。马丁的作品见上。另一派就是以斯皮尔伯格和卢卡斯为首的偏重于利用数字技术来制造电影奇观,代表作就不用多说了。
taxi driver具有以下几个明显的新好莱坞电影风格。
1 是一部作者电影,被打上斯科赛斯的个人标签
2 以小人物为主人公,表现大众生活
3 实景拍摄,更具纪实性和真实感
4 故事情节的因果关系弱化,以事件累积推动情节发展,但故事仍在整体上保留其线性结构
5 更注重表现复杂的人物内心,有广阔的人物社会背景,特拉维斯孤独的生活,无聊空虚,与他从越战前线回来不是没有关系
6 批判现实,纽约美丽的夜景,流光溢彩,颓废的音乐,却反映出了地狱式的生活背景,与雏妓、黑帮、罪恶形成鲜明对比
7 开放式的文本和结局,不再追求对影片内容和人物的单一理解。这一点在现今的电影中已经司空见惯了,可是taxi driver是这种叙事的鼻祖,可想而知在影坛中这部影片具有如何重要的地位。
故事开场于雨夜,柔和的黄色车灯在城市的万物上伴随着雨点激荡出潋滟波纹,出租车缓缓行进,雾霭扬尘,地面胶化模糊,闪闪发亮。尖叫的车河,无尽的前路,刺眼而诡谲的光影流动,城市仿佛被灯光和雨水淋湿的少女。随着镜头的游移,出租车车窗后浮现出德尼罗忧郁漠然的脸。
在影片里,老罗扮演的Travis Bickle 是一个生活在大都市纽约的退役越战老兵。他在回归社会后一直备受失眠的困扰,于是选择成为一名在夜晚工作的出租车司机。他最大的爱好是去色情影院一边吃爆米花一边看三级片,或者坐在家里的沙发上看着电视里的枪战戏发呆,无精打采,纹丝不动。散漫而无所事事地度日,夜晚像鬼魂一样游荡于白区与黑区之间。只有因偶遇的谋杀案而激起的愤懑能调调他生活的味儿。
他并不是十分讨人喜欢。相反,他古怪,固执,性格躁郁难安。他是一个充满了迷茫,拒绝,虚妄的低层的市井小民。他的自卑与傲慢共存。这种奇特的组合令他的眼神羞怯的同时又带着一点不可一世,孤芳自赏。活在自己构筑的封闭世界里,没有人理解他,也没有人试图理解他。他与这个他认为肮脏而黑暗的社会保持距离,带着一腔反抗的劲儿,却不知该往何处使。
这座城市的长夜无止无境。那些数不清的,充斥着站街妓女,毒贩子,皮条客和强盗的夜晚构成了这个孤单的退役越战老兵的几乎全部的生活。他是一个矛盾体,一方面他竭尽全力地寻求一个精神肉体的陪伴,以摆脱那种”孤独无时无刻伴随着我”的生存困境,但另一方面他却总是莫名其妙地把事情搞砸。他不是没有尝试过。他带着怯懦和不安主动邀请他的暗恋对象——一个为某正竞选总统的议员工作公务员约会,可是却在第一次约会的时候带她去看自己最喜爱的三级电影,导致对方愤怒地离他而去。他想拯救被皮条客引诱越轨的不谙风尘的雏妓,却被人家带着戏谑嘲笑了一顿。他想向暗恋对象贝西证明自己的能力和男子汉气概,费尽周折计划了一场总统候选人的刺杀,却在离演讲台还有数百米的时候就被人发现,以灰溜溜毫无地尊严的逃跑收场。
在电影的最后,他用尽他所有的暴力幻想去完成自己成为英雄的心愿。他穿上军绿色的夹克,剃惹人注目的朋克头,在夹克里藏着数把点38手枪,打扮得宛如一个潇洒地出使越南作战的军人。当他用枪扫射那些晃荡于这个大都市街边的皮条客,毫无道理地向老鸨、房东开枪,这种因过度空虚产生的极端暴力令他恍然成为一个美国梦下的大英雄。
然而连屠杀也进行得很平淡,没有炫酷的戏剧色彩,却在血光四溅,鬼哭狼嚎和踉踉跄跄中显得有些猥琐和狼狈。他原以为自己的披荆斩棘做得有声有色,然而那场屠杀就像他竭尽努力想改变的生活一样平庸无聊。
在警察赶来的时候,travis看着他们举起血淋淋的左手,对准自己的太阳穴装作扣动扳机的样子,嘴里发出子弹的扑哧声,脸上浮出一丝难以捉摸的粲然笑容。这一幕我实在是太喜欢了,反反复复看了好几遍。德尼罗的浅绿色瞳仁像一座漂流在茫茫黑暗海域上的一座闪亮的孤岛。在那一刻他好像已经想明白了。那一刻孤独再次与他相拥,他似乎完成了某种反抗或突围,在浑浑噩噩的人生中寻到了一条出路。那个自尽的手势就像一个自我救赎的仪式,好像他真的成为了一个清扫社会垃圾的英雄,虽然这场暴力发生得莫名其妙,但空虚和失败在那一刻仿佛被驱逐出他的世界,他一直想要做的事情,准备终于没有被浪费,子弹也终于只剩下了弹壳。
好久就知道这部片,也是一直没看,不知道为什么影史上的伟大作品为什么都是那种让人郁闷的片儿,这次好不容易分了好几次,中间被许多事情打断,凌晨一点,才算看完,要说感受,不是没有的。
罗伯特德尼罗在片子里很瘦,虽然一身倦怠,却是正牌儿的年轻,而且还很英俊,我真这样认为。他在片中的表演是内敛的,逢人便堆上暧昧的假笑,一个人的时候,就面无表情。
马丁斯科塞斯和罗伯特德尼罗合力为我们塑造了一个疲倦者的形象,从骨子里往外的疲倦。
travis从战争中走来,虽然年轻,却已经历尽沧桑,他一个人,开着一亮破旧的出租车在车河中游走,无论是白人区还是黑人区或者是见不得光的什么区,他都照去不误,也许他巴不得发生什么事儿,好打乱自己无聊的生活,哪怕是坏事儿也好,可是什么事儿也没有发生在他身上,于是他开始自己找事儿做。
他看到了一个女人,她穿着一身白衣,成熟优雅出现在他的面前,象征着从未被污染的纯洁,他爱上了她,甚至在父母的心中还提到她,他约她一起吃饭,给她买她曾经提到的唱片,可是他们终究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所以他大闹她的办公室,最后被赶了出去。
后来她认识了另一个女人,和第一个女人截然相反,她沦落风尘,纯洁和她不沾边儿,却年轻叛逆,不谙世事。他并没有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救她,而是把车开走了,正是因为这样,所以他一直记着他。
后来他莫名其妙想要屠杀总统,他缜密地进行着一切准备,好像一个和他有血海深仇一样,每一道工序都不疏忽,当他以新发型出现在人潮的外围的时候,他终于外化了自己的倦怠,对于暗杀结果,他其实并不在乎。
travis在乎的是去做一件事的过程和行为本身,而不是这件事的结果,同时,他对于当时的社会,他虽然很肮脏,很失望,但是他枪击总统的行为并非是对他的政绩感到失望,想要别人来担任总统的人选,这样想的话,就把travis想得太激进了,他厌倦了一切,才不管谁来治理这个国家。所以当他暗杀不成,他马上就放弃了这件事,转而去进行他所谓的解救埃利斯的计划了。
在这之前他和埃利斯有过几次会面,他义正言辞地奉劝埃利斯不要再从事着一样,真可谓是循循善诱,可是埃利斯不领他的情,她也并不认为目前的生活有什么不好,她沉浸在皮条客虚假的柔情蜜意里,很难想像埃利斯的身上会蕴藏着如此强烈的正义感。其实也许travis只是把埃利斯的改造计划当作他人生中的另一件可以打发时间的事情而已。
刺杀总统之后顺水推舟,他行动了。
干脆利索,一个借一个全部杀光。我以前听过一句话,胆小的人害怕胆大的人,胆大的人害怕不要命的人。用这个标准来衡量,travis无疑是最可怕的哪种人,他根本不在乎被击中,他躲避的原因是想要在被击中之前先把别人都打死,所以当一切的枪声停止,只剩下埃利斯的尖叫的时候,travis举起手枪,对准自己的下巴,接连扣了几下扳机,如果枪里有子弹,travis早就一命呜呼了,可是老天偏偏不让他如愿,一颗子弹也没给他剩下。
警察来了,travis看着他们举起血淋淋的左手,对准自己的太阳穴扣动了扳机,嘴里发出子弹的呼啸声,微笑了。
也许世界本来就是荒谬的,根本不值得认真对待。
travis经历了残酷的战争,带着疲惫的身心离开了战场,战争只给他带来伤痛,却没有带来任何荣誉,而当他用血腥和暴力来击溃自己心灵上的空虚和倦怠时,当他把一切的秩序和道德准则抛在脑后的时候,命运却和他开了一个玩笑,让他成为传媒大肆报道的英雄,获得了人们的交口称赞,经历了这一切,travis怎能不觉得可笑。
伤好了,出院了,头发长出来了,又开始开出租车了,一切的生活都走上了正轨,也许这之后,travis彻底看开了,如果之前他还有点儿和别扭和自己过不去,那么现在他是对这个世界彻底漠然了,绝望了。
当他在此碰上曾让他心仪的女郎,从后视镜里瞄着她,她依然那么明艳动人,令人失望的是,她也和别人一样,谈起了那次报道,travis好像早就猜到了似的,说,报纸总是太夸张了。是啊,看了这个电影,不由得对每天印刷在上面的铅字的可信度产生了怀疑。
他礼貌性地和她谈起了她支持的总统,表情没有任何异样,好像完全忘记了当时自己要刺杀他,的确不会异样,因为travis根本不觉得自己有什么可抱歉的。一直到送她回家,travis再也没有试图约她吃饭,或者去看电影,因为他知道,品味高雅的她对于自己喜欢看的色情电影是嗤之以鼻的。
她站在车门前俯下身来,犹豫了一下,似乎想说什么,可说出口的,缺失完全不同的话,多少钱?
这句话一出口,两人就彻底回复陌生,勾掉了从前的一切,他笑笑 ,说了一句再见,把车开走。留下她在身后,露出略微怅惘的表情。 这次,是真的再见了。
我相信此后的travis不会再去杀谁,也很难再爱上谁,他只是当着他的出租车司机,和所有的人只有金钱和利益的关系,他什么也不怕,他以见证过死亡,他什么也不想要,因为他想要的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
黑夜的街道上闪着五颜六色明艳的灯光,给这个世界涂抹它并不具备的色彩,好像一杯鸡尾酒,很丰富,却不纯粹。
对于一个患有失眠症的人来说,在夜间开着出租车谋生似乎是个不错的主意,在黑夜中,驾驶着出租车载着各色人等,穿梭于大街小巷,听上去也不错。但是,对于马丁这部《出租车司机》的崔维斯来说,这并不愉快,他是一个失眠的晚上只有靠色情电影打发时间的人,他不是社会学者,所以也不会因出租司机这一行当可以接触社会各类人士而有什么兴趣,这是他的生计,但是,这生计却让他一次又一次的挫折,于是,他试图以一种极端的方式证明自己。
在我看来,出租车这一行当的一个特点便是在工作时间不像大多数职业一样你是跟同事一同工作,相反,你是在一个人与陌生人接触,同事间的接触到成了业余时间的事,所以如果你不是一个善于与陌生人打交道的人,孤独感是难免的,特别在载不到客的时候。而与不同类型的人碰面机会大的结果便是你可能有很多“奇遇”,有好事,也有坏事,就如片中闲暇时间,崔维斯和同事们侃侃而谈工作见闻一样。在片中,崔维斯本身就是一个颇为边缘的人物,而同时又是一个出租车行当的新手,所以他更期望得到他人的认可。他在爱情上的尝试可以作为一次“向上”的尝试,作为总统候选人的助选人员的贝茜,一看上去就是与崔维斯不同的人,崔维斯的追求显得有些勉强,而贝茜的应对也显得有些勉强。作为第一次约会,崔维斯竟然邀请爱人前去看色情电影,在他看来这没有什么不妥,但是却导致了他这次尝试的失败。接着他又试图唤醒一个雏妓,助他摆脱皮条客的控制,但是这又难以得到理解,在这里,崔维斯面对的是同样底层,甚至从地位上来说比他更低的人,但是仍然无法得到认同,这使得他被社会认同的期望几乎彻底破灭,失落而孤独的他因此走上了一条“英雄”路。
这部电影越往下,越让我想起马丁和德尼罗后来合作的另一部电影《喜剧之王》,同样是一个试图得到认可的小人物在一次次尝试失败后的剑走偏锋,离谱而荒唐。崔维斯先是试图刺杀总统候选人失败,接着独闯皮条客老窝,血溅黑窝,终于得到了“认可”。无疑,对于总统候选人,崔维斯本没有恨的理由,试图杀他也不是希望扬名世界,更是试图在贝茜面前证明自己的存在。而最后的独创黑窝则更像是刺杀失败后的绝望拼杀,一种发泄式的冲动,在这个过程中我没有一丝英雄主义的感觉,到觉得崔维斯更多是一种去“找死”的味道,他不顾一切的开枪,向前,此时他的表情显得麻木,失去思维能力的他似乎在凭借证明自己的本能来证明自我的存在。我想,正是因为如此,所以整部电影都是让人感觉压抑的,没有英雄救美的畅快感觉,也没有饱受挫折后扬眉吐气的爽快,更多的是一个小人物迷茫的挣扎在社会的艰辛和无助,当最后他成了媒体英雄时,当他再见贝茜时,已经出名的他反倒显得更加冷静,没有爱的重来,只是他继续驾车游荡在纽约,而他的眼神依然迷茫。
片子结束后,一个令我感兴趣的想法是:如果崔维斯刺杀那位作为总统候选人得参议员成功,将会怎样?无疑,尽管血溅皮条客是一种暴力行为,但是大众对皮条客本身就充满了鄙夷,何况还有拯救雏妓的令人同情的行为,所以,非合法授权的暴力行为本是非法的,但是因为指向的是处于黑色边缘的人群,所以他“成功“了,既证明了自己的存在,又全身而退。如果刺杀总统候选人成功呢?无疑,他会更加出名,但是肯定的是他无法全身而退,他将在监牢里度过一身,甚至可能在狱中“意外死亡”。总统候选人代表的是上层阶级,是一个比崔维斯或是皮条客都强势的多的阶级,而他刺杀的失败反倒意外使得他免除了更大的灾祸,一种可能比他陷于枪林弹雨中更危险的灾祸。我不知这是否是马丁有意为之,但是这样的剧情倒是表现出一种社会等级下的人物命运的无力。
很多知名导演都有他喜爱的“御用演员”,对于马丁.斯科塞斯来说,罗伯特.德尼罗无疑是其非常欣赏的演员,从《穷街陋巷》、《出租车司机》到《喜剧之王》、《盗亦有道》,他俩的合作一直非常默契。那时的罗伯特.德尼罗还很年轻,在本片中他那种茫然而带些无辜的眼神将人物的内心诠释的非常到位。而我们也随着他的出租车在纽约游荡,见识了这个都市更底层的人们的生活状况,尽管已是几十年前的事,但让人看了依旧有压抑之感。尽管崔维斯有那么多荒诞举动,但是我认为这依然是一部现实主义的佳作,马丁向我们展示着当时社会的种种矛盾,也展示着那繁华都市下人们的孤独与理想,这是部很有味道值得回味的电影,看完之后,我仍在想着,如果崔维斯杀了参议员,故事将会怎样?
http://handsomewang.blogdriver.com/handsomewang/1211749.html 在1976年第29届戛纳电影节上,《出租车司机》荣获金棕榈奖。在四十三年后的今天,《小丑》斩获第76届威尼斯电影节金狮奖。而《小丑》的创作灵感正源自于《出租车司机》,并且《出租车司机》中的主角罗伯特·德尼罗在《小丑》中饰演的角色又被小丑枪杀。这一穿越时空的奇妙互文让人有些玩味。这两部电影不管是在题材内涵、演员表演、运镜构图上,都有异曲同工之妙。但真正将两部影片放置于同一视野下进行比较,则能看出《小丑》比起《出租车司机》还有不小差距。
首先就地点来说,虽然《出粗车司机》设定在纽约市,《小丑》设定在哥谭市。但马丁·斯科塞斯与 托德·菲利普斯有着相同的诉求。他们都希望塑造一个充斥着道德沦丧与人性扭曲的“恶托邦”城市,以此作为影片立论不可动摇的前提与基础,再借由整个社会环境对主人公的潜在影响,内化成人物内在人格。就整体效果而言,《出租车司机》与《小丑》都达到了这一目的。但真正看其完成度就不难发现, 托德·菲利普斯与马丁·斯科塞斯相比,在塑造与渲染外部环境的功力上,还有明显差距。
马丁·斯科塞斯深知过犹不及的道理,他明白真正的“恶托邦”不该只停留在表面也不仅仅只呈现在表面,“道德沦丧”与“人性扭曲”不单单是指打架斗殴、秩序混乱、民不聊生和垃圾遍地,他背后埋藏着更深层次的社会病征。而一座城市的“道德沦丧”与“人性扭曲”、它的“恶”的一面,不应该从始至终毫无差别地呈现出来。有反差,才有冲击感。在这儿的处理上,足以体现马丁·斯科塞斯的老谋深算。
首先斯科塞斯利用“白天”与“黑夜”这两个最普遍的意象,在白天,纽约市民各司其职,城市秩序道路规则有条不紊,一片资产阶级的祥和气派;而到夜晚,皮条客和妓女出马、满街的混混与毒贩、他们做爱时的呻吟和斗殴时地怒吼全都糅合在纽约的夜景中。斯科塞斯用镜头刻画出阳光照耀下纽约市人民的精致生活和井然有序,也呈现出黑夜包裹下人们的兽性本能与道德沦丧。同时全程贯穿着的爵士风格配乐与萨克斯风格的古典曲调, 倒是把混乱肮脏纽约夜生活写成了一段精致的小调。
其实关于“白昼”与“黑夜”意象的运用,体现在诸多电影中。在吕克·贝松的《地下铁》里,白天的巴黎浪漫而富有情调,夜晚的巴黎则是酒精、摇滚和性的派对。在莱奥·卡拉克斯的《新桥恋人》里,白天的巴黎同样浪漫诗意,而夜晚则是乞丐与外来移民的地盘儿。这种反差不仅能够给予观众更强烈的冲击感,它亦能揭露所谓的黑暗与混乱、堕落与沦丧永远潜藏于光明的夹缝之中,邪恶与混乱之所以存在,是因为有正义与秩序的衬托。这种看似简单的意象运用,同样能拔高影片的立意与深度。
再说《小丑》,托德·菲利普斯对于所谓“恶托邦”的理解还停留在相当原始粗暴的阶段。哥谭市的黑暗就是白天混混在街上公然闹事斗殴,城市垃圾遍地,夜晚地铁上任人欺辱。这种从始至终毫无反差的对于“恶托邦”地呈现,确实能达到导演的目的。但与此同时哥谭市所呈现出的“道德沦丧”与“混乱秩序”也就仅仅只停留在文本阶段与表象的镜头意义上,如果“恶”不依附于“善”、“黑暗”不隐藏于“光明”、“邪恶”不派生于“正义”,那么从“善、光明与正义”中抽离出而单独存在的“恶、黑暗与邪恶”则毫无意义。
这是《小丑》的问题,它看到了人性中的“恶”,却未发觉“善”与“恶”从来都是相伴相生的。真正的“恶托邦”并非只是存粹的打架斗殴与秩序混乱,它是隐藏在恢弘秩序下的反叛、是潜伏在优雅精致下的畸形、是障翳在崇高正义下的邪恶。
对于“恶托邦”的塑造,可以看出托德·菲利普斯与马丁·斯科塞斯导演功力的差距,但这重差距不仅仅体现在其对外部环境地塑造上,亦体现在个人命运与时代危机的分野上。
先说《出租车司机》,其中的主角崔维斯从越战中退伍回来后一直在纽约以开出租车为生。战争后的他迷惘不堪,加上开出租车目睹了纽约夜幕下的种种罪恶,令他变得愤世嫉俗、痛恨社会。 从这里看,上世纪七十年代的纽约依然陷于嬉皮士运动的余晖之中。人们信仰与价值观的崩塌、战后精神家园的重建、退伍军人对城市生活方式与工作制度的适应,都一股脑地呈现在人们眼前。崔维斯是其中的一员,他从越战退伍后对于新生活与工作的不适应、精神的无处寄托都体现了当时的时代病症。他的愤世嫉俗、痛恨社会是具有普遍性的。
而后在他替雏妓艾瑞斯除掉所谓的“歹徒”的行为,是黑暗混乱秩序城市下所残存的个体正义,崔维斯的愤世嫉俗与痛恨社会恰恰激发出他灵魂深处的正义。他未没想过凭他一己之力去改变社会,就如同他说的“他从不关注社会新闻”一样,但他却始终无法忽略发生在他身边的道德沦丧。
在这儿,就体现出了托德·菲利普斯与马丁·斯科塞斯塑造人物的差异,在《出租车司机》中,崔维斯可以说是“普遍性”与“特殊性”和一的角色。他的普遍性在于,他代表着越战退伍军人、嬉皮士和“跨掉的一代”,是这些群体的缩影;但与此同时,他又有着这些群体所没有的同情心与泛道德主义。因此,崔维斯这个人物的所有抉择都是个体性与普世性的杂糅。
在诺兰的《黑暗骑士》里,小丑之所以有独特的魅力,在于我们不知道他的过去,他一出场就游离在秩序之外且不能用正常的逻辑去理解他,他的疯狂像是践行一种哲学观念。 而《小丑》中的小丑,则试图用一种“社会化”的缘由解释小丑的疯狂。
首先小丑他从一开始就被小流氓欺负、之后被同事陷害、被老板不分青红皂白辞退、被华尔街道貌岸然的人士欺负、被脱口秀主持人嘲讽、甚至从小被继父虐待。整部影片一直在告诉我们:小丑是绝对的受害者,一切都是社会的错。
如果说小丑最后的转变虽然俗套但还说得过去,那么小丑的个人暴力变成底层反抗的导火索则太过牵强,因为小丑身上不具备任何意义上的普世性,他的经历遭遇、心得感悟、所作所为,都只能代表他自己而已。因为小丑是特殊的,他是精神病人,他的遭遇难以大规模复制。
托德·菲利普斯意识到了这一点,于是又引入“贫富差距矛盾”这一衔接点,他把富有阶级与贫民阶级分割开来,试图制造一种对立冲突。例如小丑杀死华尔街员工时,底层人民欢呼不已认为他是榜样,而富豪托马斯·韦恩却说:华尔街员工都是为社会做贡献的人,而小丑才是真正的小丑。这种刻意制造的对立冲突,使得小丑这一带有个人报复性质的特殊行为演化成了消灭不义富人的壮举。这也勉强说得通。
但最根本的问题在于,小丑其实并不是反抗集团的真正领袖,他只是被利用的政治形态符号。在这里托德·菲利普斯暴露出了他电影路线选择上的谬误,关于《小丑》电影的精神内核,菲利普斯有两个选择:其一,他可以向《出租车司机》一样去表达“个人命运与时代危机共振”的内涵;其二,通过小丑作为政治形态符号的特殊性,传达小丑作为意识形态符号的荒诞性。
毫无疑问,第二种选择无论从何种角度,都优于第一种。首先小丑从个方面来说不具备任何的普世性,他不能代表任何社会群体,用小丑来表达“个人命运与时代危机共振”的内涵是失衡的,这两者不能等量齐观。反之,如果把小丑作为“被利用的政治符号”来表达其作为政治符号的荒诞性,反倒可以铸就另外一种层面上的深刻,这样不仅会呈现出一种悲凉的无奈、同样可以揭露出政治斗争必然伴随着他人牺牲的必然宿命。
但可惜的是,托德·菲利普斯想传达的——就是个人命运与时代危机的共振、是个人命运抉择决定时代危机走向。
一直到这里,才真正体现出《出租车司机》与《小丑》深层价值观念上的分野,——对于个人命运与时代危机关系认同上的差异。《出租车司机》中体现的,是群体命运与时代危机共振;《小丑》中体现的,是个人命运抉择决定时代危机走向。
这就是《小丑》与《出租车司机》间的差距:《出租车司机》并未给观众明确地答复,它只是用一个具有普世意义的人物顺应自身人格转变所做出的行为来呈现当时社会下的时代病症。进而使得整部电影在“核心精神”处于留白状态,观众自然有更多维度的解读。而反观《小丑》,最后反抗军团的狂欢,似乎已经预示着个人命运抉择决定时代走向的理念倾向。观点态度都一览无余。再者纵观人类历史,个人命运抉择终究是时代洪流之一粟。《小丑》的纰漏,不仅仅在于它不懂得留白的艺术,亦在于它对人类文明进程客观规律的无视。
真正优秀的电影总能在流畅贯通的叙事土壤下埋藏着具有内在性的时代隐秘意识的种子。《出租车司机》就属于此列,《小丑》却不在其中。
我们都曾有这么一段日子,忽然开始锻炼身体,在街头霓虹灯下漠然地行走,满身的力量却不知道该拿来去对付谁。
出租车司机可能是最寂寞的职业了,他们同样每天穿梭于灯红酒绿之中,却始终无法融入其中,他们目睹了一切幸福和肮脏的事情,却也只能冷眼旁观,他们每天与很多人交谈,却从来没有和谁成为朋友。
“You Talking To Me? You Talking To Me? ”社会意义大于电影本身的一部电影。前半段的铺垫很舒缓也意味深长,动人心弦的音乐,夜幕下的灯红酒绿,经典的莫西干,载入影史的枪战,欣克利的朱迪·福斯特……以及让人知晓“巨蟹座才是最佳恋人。”★★★★
我想演一出悲劇的時候,上帝給我安排了喜劇。我是自己最嚴重的笑話,但笑不出來。
柔光镜头的出色运用,让夜幕下的纽约斑驳多彩,幻象迷离。萨克斯时隐时现的背景音乐表达着战后的颓废和忧伤,看到德尼罗后面十分钟的杀人场景后,观众开始回想主人公的动机时,导演就笑了。
现在来看这些经典也不过尔尔
此影片最受人关注的地方在于它直接促成了美国青年约翰欣克利对里根总统的刺杀,他把自己妄想为出租车司机特拉维斯,意图证明自己对扮演雏妓爱丽丝一角的茱迪福斯特的爱意,最终铤而走险。这无疑成为了影片成功的一个佐证,虽然方式极端了点。
每一个男人,特别是落寞孤独的男人,都会有的妓女情结。这个女人不一定真是妓女,但一定是一个陌生的女人,男人渴望着解救她,给予她包括爱情在内的一切,其实到最后被解救的仍是那个男人,而且大多数时候只是男人的一厢情愿。可惜从未遇到这样的女人,最后解救我的是电影!【电影资料馆】
妄图改变我的电影。其实已经改变了我。我的生活,家庭,事业,一切一切的变化,都从爱上电影开始。而爱上电影,从这部电影开始……
Robert De Niro演得好.就是徐怀钰在我是女生那首歌里唱到的帅哥.
分是打给同名韩国电影的。国产那个午夜出租车被和谐了,有本事把这部也和谐了
他并没有彰显正义,只是孤独久了,看尽人生百态了,不甘做一个不受关注的屌丝罢。德尼罗笑起来帅萌呆,萨克斯风配乐太讨人爱。全片克制、黑色、没有重点、没有中心、没有肆意煽情,或许制造剧情冲突并不是演绎这首落寞悲歌的最好方式,唯独那车前的缕缕烟雾,才能把光影与现实的界线淡淡抹去。
充满了“男性气质危机”。你的骄傲、勇敢和冲动,一旦实现,就是你曾经瞧不起和嘲笑的对象。希望直男都能多看几遍这部电影,看完才知道“你不要学劳勃狄尼洛,装酷站在巷子口那里等我,你不要写奇怪的诗给我,因为我们没有萍水相逢过”到底写的是啥。
在每一个城市,都有独行者。“巨蟹座才是最佳恋人。”
要把一个人变成疯子很简单,只要他经历过日复一日的看不到尽头的绝望,就一定会做点什么来打破这令人窒息的生活。他什么都会做,只要能突围,哪怕是死,也比像个爬虫般活着要好。他看似疯了,其实非常冷静,他想过所有出路,他只是无路可走。
睡不著覺引發的杯具。
“ 现实下,我们都试图在寻找一种高尚的洁净的生活,同时我们又不可避免的作出龌龊的事情,滋生污秽的思想。因为了解到自己的污秽所以对他人也产生同样的想法,所以会冷漠的对待旁人,小心翼翼的保护自己,所以我们成为一座一座的孤岛。自我封闭起来的孤独。 ”
一个知识低下,同时又具有强力朴素道德观的人,往往做出损人不利已的事,这就是这个出租车司机给我的启示。
男主=典型反社会人格(语言、行为分析),清道夫型serial killer. Heroism?Anti-heroism? 又一部将女性物化的男性电影?讽刺白领讽刺政客讽刺爱情讽刺犯罪fuck all的朋克片?底层人物对生活意义的无望追寻、失败、反抗、彻底失败,归于绝望死寂,虽生犹死
You Talking To Me? You Talking To Me? You Talking To Me?